邮电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4-02 23:05:08 人气: 作者:老师
邮电干部培训
在湖北与邮电类有关的学校只有两所:
一是湖北省邮电干部学校。
湖北省邮电干部学校成立于1985年,隶属湖北省邮政局,全民所有制办学单位。校址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08号。该校主要承担全省邮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同时面向社会开办中专、高等函授(本专科、专升本)学历教育。
二是湖北省邮电学校。
湖北省邮电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也是湖北省唯一一所通信中等专业学校。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学校创办于1958年,座落在景色迷人的南湖之滨,师资力量雄厚,占地面积130余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实验设备总值35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15万余册,拥有完善的通信网络设备及先进的校园网,自建校以来,已为社会和企业培养了通信类人才1万余名。
湖北省邮电学校培训工作:主要负责湖北电信员工培训及通信运营商的技能鉴定及培训工作,同时也是华为武汉培训分部。培训课程涉及到共商管理、通信技术等,鉴定工种覆盖到通信行业的全部工种。为提高培训效果,我部与HCC(克瑞斯国际管理咨询),华工智源管理咨询、深圳华为技术等签有合作协议,从新加坡、台湾、香港、深圳聘请在国际和国内知名的高级培训师来我校上课;我校还建立了由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教授组成的外聘教师师资库,这批专家的授课受到广大学员的赞誉。
湖北省邮电学校成人教育:目前与北京邮电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合作,主要承担湖北地区通信企业在职员工高等成人学历教育,同时也面向社会招生,开展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等层次的学历教育。专业有通信工程、工商管理、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学习形式主要为业余(含函授和网络)。到2003年,在读学员有2000余人。
湖北省邮电学校中专教育:目前开设了“计算机通信”、“移动通信”、“通信技术”、“电子技术”、“综合电信”、“光纤通信”等专业,旨在培养市场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我校还与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合作,通过“3+2”分段制高等职业教育形式,即学生三年中专毕业后既可就业,也可以在中专第三年修读部分大专课程,通过考试进入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二年,毕业后颁发华中科技大学(网络)专科文凭。
学校与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以及电信设备制造商等建立了合作关系,拥有广泛的就业渠道,近年来,凡服从分配、愿意到信息行业生产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学生都能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为适应时常竞争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我校根据市场调研,适时调整和开办新的专业,这些学生毕业后有着更为广阔的就业前景。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历史沿革
1956年,学院的前身——邮电部石家庄电信学校,伴随着新中国邮电通信事业的起步诞生。随后,根据不同时期的人才培养任务,学院先后经历了石家庄邮电师范学院、石家庄邮电学院、河北省邮电学校、石家庄邮电学校等历史沿革。改革开放以后,邮政现代化建设对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1984年,学院改建为石家庄邮电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新世纪初,在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背景下,2003年,学院改建为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发展又掀开了崭新的一页。50年来,学院始终坚持走邮电特色办学道路,打造精品专业,创建特色名校,形成了集学历教育、邮政在职培训、邮政科研于一体,各项事业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和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今天的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已成为我国唯一培养邮政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同时是中国邮政的高级培训中心、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全国中心以及重要的科技研发、服务支撑基地,在支撑中国邮政人力资源开发和技术进步,服务邮电通信事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56-1960年——石家庄电信学校 1960-1962年——石家庄邮电师范学院(本科) 1962-1963年——石家庄邮电学院(本科) 1963-1975年——石家庄邮电学校 1975-1979年——河北省邮电学校 1979-1984年——石家庄邮电学校 1984-1992年——石家庄邮电专科学校 1992-1993年——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1993-1999年——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邮电部石家庄邮政干部培训中心 1999-2003年——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邮政局石家庄培训中心 2003-2005年——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邮政局石家庄培训中心 2005-2007年——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邮政局石家庄培训中心 国家邮政局远程教育培训中心 2007-2010年——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邮政集团培训中心 中国邮政集团远程教育培训中心 2010-今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邮政集团培训中心 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全国中心
江苏实力强悍且低调的一所大学占地面积约3000亩,拥有四个校区,是吗?
江苏这个省份想必大家都是非常的熟悉了,作为我国的第二大经济强省,江苏一直都是很多人向往的发展之地,当然大多数人都是希望去南京、苏州以及无锡这三座城市发展,因为这三座城市是江苏省内实力最为强悍的城市,经济上都已经突破了万亿的关卡,江苏发展之所以这么出众除了与它优越的地理位置有关之外,还与它强悍的科教能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想必大家都听过这样的一句话叫做科教兴国,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科教能力对于一座城市发展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了,不难发现如今各大城市为了吸引到更多的人才实施了很多优惠政策。江苏它的科教实力在国内是位居前列的,尤其是省会南京市内有着很多当下知名的985、211高校,在江苏众多的高校当中有这样第一所大学,它的实力是非常的强悍,而且它还很低调。
这所大学就是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它的建校历史可以追溯到1942年的时候,这所大学的前身是位于山东的“战时邮务总局干部训练班”,后来经过不断的发展,在1949年的时候学校从济南迁移到南京境内,直到2005年的时候这所大学才正式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现如今这所大学经管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但是它的实力却丝毫不逊色它们。
南京邮电大学它是首批国家双一流大学之一,现如今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由此可见这所大学的实力是非常的强悍的,这所大学的电子信息专业非常的出名,这么多年以来培养了很多这方面的人才精英,所以南京邮电大学还有着“华夏IT英才的摇篮”的称呼,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这所大学在多个学科都有设计,是一个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的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吗,如今已经拥有了4个校区,分别位于仙林、三牌楼、锁金村、江宁这四个地方,此外这所大学在扬州还拥有一所独立的学院名叫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整体上规模很大,校园占地面积约3000亩。南京邮电大学有很多的学科实力都很强悍,比如说电子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与通信工程、有机光电子学等专业排名在国内大学当中都是非常的靠前。
广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有哪些
广州市干部培训网格学院有广州金桥干部培训网格学院、广东邮电技术学院。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每年1月份至9月份广州干部考试先在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发送考前辅导资料。9月1日~5日截止报名。9月6-10日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信息采集。
南京邮电大学什么档次?南邮能跟两电一邮比吗?
南京邮电大学位于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市,是一所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工科院校,其前身可追溯至抗日战争时期在山东省革命根据地所建立的战邮干部培训班,后经改制成为了如今的南京邮电大学,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双一流”重点高校。那么,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南京邮电大学在我国高校中算什么档次,它能和两电一邮相提并论吗?
一、南京邮电大学什么档次?
如果要为南京邮电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确定一个位置,可以说它是一所全国重点工科大学,但是范老师更想说的是:南京邮电大学是一所被低估的双一流高校。之所以这样说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院校排名
根据 软科中国发布的2020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南京邮电大学在全国高校中的排名为96位 ,在世界学术排名中则是701位至800位,而根据USNews给出的世界大学排名,南京邮电大学排位在1000位左右,超过了日本的国内以邮电专业作为主要特色的日本电気通信大学和横滨国立大学,可见在邮电类院校中,南京邮电大学实力强劲。
2、学科建设
在2018年评选双一流高校时,南京邮电大学凭借着在工科领域的优势一举进入双一流高校建设行列。从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看,南京邮电大学共有九个学科榜上有名,其中的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三个专业获得了B+的好成绩。而根据ESI学科排名, 南京邮电大学共有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等四个学科的实力进入世界前1%。
3、人才培养
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看,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团队结构合理、实力强劲,学校人才辈出、引领风骚。南京邮电大学除了拥有8位两院院士以外,还有“长江学者”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46人,其中黄维院士在2013年、2019年两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该校的毕业生在我国的通讯领域的成就亦是令人惊叹,我国四大通讯运营商中有三个运营商的一把手出自南京邮电大学,中兴原董事长殷一民、国际电信联盟秘书长赵厚麟等通讯领域的大佬也都与南京邮电大学有着深厚的渊源。
二、南邮能跟两电一邮比吗?
由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北京邮电大学三所学校所组成的“两电一邮”代表着我国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研究的最强实力。 南京邮电大学与“两电一邮”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
1、办学层次
虽然在2018年南京邮电大学进入了双一流高校建设行列,但无论是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北京邮电大学不仅在双一流高校建设行列,而且还是我国211工程建设高校,其中电子科技大学为985高校,因此从办学层次来看,南京邮电大学仍不如“两电一邮”。
2、学科建设
如前文所述,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南京邮电大学有三个学科取得B+的好成绩,但是并没有一个学科被评为A类,相比起来“两电一邮”都有A类甚至是A+的学科。
南京邮电大学在信息通讯领域的实力有目共睹,尤其是在进入双一流高校建设行列后,它有了更好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势头,但就目前而言,南京邮电大学相较于通信技术三巨头的“两电一邮”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相信在双一流高校建设计划的支持下,南京邮电大学在未来定能有更好的发展,未来加入“两电一邮”变成“两电两邮”亦不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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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劳动法合同法中所有关于员工培训的司法解释
职工培训相关法规:一、《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通知
三、《建材行业职工培训管理办法》
四、《邮电职工培训管理办法》
一、《劳动合同法》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二、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工作能力,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企业法》和《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职工培训是指企业按照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第四条 企业职工培训应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掌握职业技能的职工队伍为目标,促进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企业职工培训应贯彻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定向培训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和职工培训工作,各级政府经济综合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第六条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业职工培训工作,依法制定本行业职工培训规划、组织编写职工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和培训师资。
第七条 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共培训机构,可根据企业需要自愿承担职工培训任务。
第二章 企业和职工的责任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对职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转业培训,对学徒及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第九条 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第十条 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工作纳入厂长(经理)任职目标和经济责任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企业应结合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二条 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第十三条 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资格培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必须经过技术等级培训,参加职工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方能上岗。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第十四条 参加由企业承担培训经费脱产、半脱产培训的职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
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应按照培训合同的规定,保证职工的学习时间,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发挥所学专长。
第十六条 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安排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义务向本企业其他职工传授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 职工应履行培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搞好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 由企业出资(有支付货币凭证)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专业培训的,当该职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培训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因培训费用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 培训保障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单独或联合设立职工培训机构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也可以委托社会公共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职工培训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职工培训专职教师、管理人员的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级、调资、奖励、住房和生活福利等方面应与普通教育教学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按照以下国家规定提取、使用职工培训经费:
(一)职工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取,企业自有资金可有适当部分用于职工培训;
(二)职工培训经费应根据企业需要,安排合理比例用于职工技能培训;
(三)企业用于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培训费用可以在项目中列支;
(四)工会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经费由各级工会掌握使用;
(五)企业职工培训经费应合理使用,当年结余的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可以对尊师重教的厂长、经理、教学成绩显著的职工培训机构和岗位成才的优秀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劳动行政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可对不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培训经费、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征收一定比例的职工培训经费,用于组织联合培训,或扶持公共培训机构承担缴费企业的职工培训任务。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经济综合部门对直接责任者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一)不按国家规定组织开展职工培训的;
(二)侵占职工培训校舍,损害培训教师或管理人员正当利益,影响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强令未经培训的职工上岗作业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使用培训经费或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企业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故不服从单位安排参加职工培训的;
(二)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扰乱职工培训正常进行的;
(三)破坏职工培训校舍、仪器设备的。
第二十六条 企业和职工不履行培训合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承担职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经济综合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培训资格:
(一)教学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不高,考核质量低劣的;
(二)侵害受培训职工权益,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
(四)截留、挪用培训经费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企业职工参加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三、《建材行业职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材行业职工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体改委、国家教委、人事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建材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材行业内举办的脱产、半脱产、业余形式的培训班。但专业证书教育除外。
第三条 建材地业的职工培训,要面向企业、面向生产、按需施教,重视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保证办学质量,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技术进步和建材工业发展服务。
第四条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建材局”)人才开发司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第五条 各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培训班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国家建材局人才开发司对全行业职工培训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其中包括对国家建材局有关司(室)和局直属单位举办的培训班实施归口管理。
第六条 建材行业的职工培训,包括干部、工人的岗位培训、各种短期适用性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第七条 举办职工教育培训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岗位培训应具备岗位规范、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适合培训需要的教材;继续教育和各种短期适应性培训要具备教学计划和授课提纲;工人的技术等级培训必须按国家建材局制定的技术等级标准进行;
(二)有一定数量、熟悉建材企业情况、水平较高的兼、专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三)有比较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
(四)有基本能满足培训要求的教学、生活设施和场所。
第八条 跨行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抽调非直属单位学员举办的培训班,须经国家建材局人才开发司审核、平衡,并将培训计划下达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后,才能办理有关事宜;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举办的培训班,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拟跨行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举办培训班的单位必须在每年五月和十一月底前向国家建材局人才开发司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培训班名称、培训形式、培训对象、生源所在省市、送培人数、承办单位、办班地点、培训主要内容、总学时数、起止日期、收费标准等。
第十条 国家建材局人才开发司每半年汇总、审核、平衡和下达培训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平衡和下达培训计划的时间和办法,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十一条 岗位培训和各种适应性培训,必须进行考核(考试)。对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岗位培训证书或培训证书。证书应包括培训班名称、学员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岗位职务或职称、培训起止年月、培训课程名称和考核成绩、培训机构印章、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等内容。
培训单位对学员的考核(考试)成绩进行登记,并及时将职工参加培训的情况和成绩书面通知学员所在单位,纳入学员业务考核档案。
第十二条 考核(考试)内容,按教学计划、大纲规定的范围进行。考核(考试)方法,可根据成人特点,采取开卷考试、闭卷考试、开卷与闭卷相结合、撰写论文、案例分析、专题作业和学习小结等方法。
第十三条 建材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的岗位培训证书、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证,由经济管理干部国家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印制颁发。国家建材局对培训和证书颁发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建材企业领导干部参加行业培训,其培训证书由国家建材局统一印制,国家建材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县级以上全民所有制小型建材企业领导干部岗位培训证书的印制和颁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与当地有关部门商定。
第十四条 县以上全民所有制建材企业中层干部的岗位培训证书由国家建材局统一印制,除国家建材局举办的师资班和培训试点班由国家建材局颁发证书外,主要由各省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建材企业一般干部岗位培训证书的印制与颁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自定。
第十五条 建材行业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培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部门商定。国家建材局举办的高级技工培训试点班和关键岗位的培训试点班,由培训单位颁发国家建材避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证书。
第十六条 建材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的印制与颁发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与当地人事厅(局)商定;人事部和国家建材局联合委托有关部门或由国家建材局单独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研讨班、培训班,其证书由人事部和国家建材局联合颁发或由国家建材局颁发。
第十七条 配合建材工业的中心任务,由国家建材局人才开发司或与局有关司(室)联合委托举办的短期培训班,由承办单位颁发国家建材局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
第十八条 建材企业、事业单位每年年末应将职工培训工作总结(包括本单位举办的培训班和送出外培两方面的内容)报上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组织或承担培训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在培训结束前,必须认真、广泛地征求学员意见,对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管理、培训质量和实际效果以及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于学员意见,要纳入培训班工作总结,连同考核成绩一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国家建材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除对各自下达的培训计划要定期进行检查外,还定期对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行业举办的培训班进行检查。对培训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对教学条件不具备、不能保证培训质量的单位,责令限期整顿或停止办学;对弄虚作假,蒙骗学员,借办学之名营私牟利的办学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学费并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建材行业职工培训的收费标准及经费使用办法,按国家物价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建材行业职工函授培训班参照国家教委函授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建材局人才开发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邮电职工培训管理办法》
随着通信事业的迅速发展,邮电职工培训工作越来越重要,为了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更好地为邮电通信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宗旨
全面提高邮电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适应邮电通信发展和通信现代化的需要。
二、培训分工
邮电职工培训实行统筹规划,分工负责。
1.部级培训基地(各部直属高等院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邮电管理局、部总和其它企事业单位正副局级领导及其后备干部的培训,省局主要处室处级干部、地市邮电局正局长的培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综合性、复合人才的培训,职工教育管理干部和省级培训基地师资的培训,以及具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高新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有计划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2.省级培训基地负责所辖单位副处级、科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本省各培训基地和部分县(市)邮电局师资的培训,以及通信高新技术和通信新业务的培训。
3.地(市)级培训基地负责一般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班组长、支局长的岗位培训,生产人员岗位培训、转岗培训,通信新业务、新技术的普及培训。
部内各司局主办的培训班应安排在部级培训基地举办。
三、培训的组织管理
1.要加强对各级培训基地的管理,建立培训班的申报审批和汇报制度。
部级培训基地和部内各司局要在当年12月20日之前将下年度举办培训班的计划报部教育司,审批下达后方可执行。各培训班举办单位要在开班一个月前印发办班通知,详列办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教学计划等,发至各管理局教育主管部门,属于部补贴经费的培训班应同时抄送部教育司。各管理局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积极地、及时地组织选送职工参加培训。
各邮电高等院校的培训工作要理顺内部关系,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级培训基地要在年底将当年举办培训班的基本情况,包括办班类型、班次、培训人数、层次结构等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2.要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职工培训的管理,建立职工培训的申报、审批制度。
职工个人申请参加培训和企业内各业务部门选派职工参加培训,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上级指令参加的培训,应由各级教育管理部门逐级下达。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和对人才的需求层次、结构、数量等,有计划、有选择地选送职工参加培训,严格把住送培关,切忌盲目培训和重复培训。
3.执行培训班的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制度。
各办班单位除了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前征求学员意见外,还要有选择地跟踪培训对象,了解培训后效应,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办班质量。被培训的人员有义务将培训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向培训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并结合工作和生产实际经常性地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培训单位反馈意见,促进培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培训的教学管理
职工培训的教学过程是培训工作的关键,各培训班的主办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要确保教学内容实用、充实、先进、科学。每期培训班的实际教学时间要占培训班总时间(包括节假日)的70%以上。严禁举办商业性、旅游性、休养性的培训班。
教材是培训质量的保证,各培训单位在办班前必须选定合适的培训教材。要尽可能采用部统编的各种培训教材;对于确无合适统编教材的,培训单位可自选教材,但必须向相应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五、培训经费
部级培训基地本着合理、合法、适当的原则,对各类培训班收取一定数量的学费、资料费、杂费或实验费。具体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学费:每人每月可收取400—500元。
2.资料费:按实际资料所花费用收取。
3.杂费或实验费:杂费的收取一般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0元;一般培训班不得收取实验费,确有较多上机操作或实验的,可适当收取实验费,一般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0元。
4.部补贴费用的培训班不得另行收取学费。
5.以上标准定期根据国家公布的物价指数浮动,由部教育司制定新的标准。
其他各级培训基地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此标准,并根据中组发(1995)3号《关于加强干部培训管理的若干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六、其他事项
1.监督检查制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同级培训基地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培训单位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2.各培训基地要不断完善培训条件,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培训基地的食宿条件和其他后勤服务措施须能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学员反应强烈,矛盾突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否则,将暂停其举办培训班的资格。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邮电部门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守邮电工作中的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邮电通信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邮电部门担负党和国家重要通信,传递国家秘密信息,是党和国家的通信部门。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邮电部门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第三条 邮电部门保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第四条 邮电部门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密切协同的原则。第五条 邮电部主管本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邮电部门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各级邮电部门要对所管范围的保密工作负责,积极采取保密措施,开展保密教育,进行保密检查,为保密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第六条 保守国家秘密是邮电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邮电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第二章 保密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 邮电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建立保密委员会。邮电部直属单位、省会邮政局、电信局、计划单列市局,地、市邮电局建立保密委员会或者保密领导小组,由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分管保密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的工作。保密委员会或者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由涉密较多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第八条 邮电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保密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保密干部;省会邮政局、电信局、计划单列市局的保密委员会或者保密领导小组要明确办事部门,配备专职保密干部;邮电部直属单位和地、市邮电局保密委员会或者保密领导小组要明确办事部门,根据保密工作任务,设专职或者兼职保密干部;其他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干部分管保密工作,明确兼职保密干部。第九条 邮电部保密委员会的职责任务:
(一)贯彻国家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邮电工作中的保密规章,组织确定、调整邮电工作中的保密范围和密级;
(三)管理、指导、协调邮电部门保密工作,督促、检查各业务管理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四)组织邮电对外交流、宣传等方面的保密审查,协助主办单位制定重大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
(五)组织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保密干部;
(六)组织保密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
(七)进行保密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重大泄密事件;
(八)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报告工作,完成其交办的保密工作事项。第十条 邮电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部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邮电部保密工作部门,在邮电部保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保密委员会的各项任务,处理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各级邮电部门保密委员会或者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参照本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制定具体的职责任务。第三章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变更与解密第十二条 各级邮电部门应依照《邮电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以及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确定本单位的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第十三条 在确定密级的同时,应依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按照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事项,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属于邮电工作中的事项,报邮电部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并于受理后三十日内作出决定,通知申报单位;
(二)非邮电工作中的事项,报所在地政府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先行拟定密级并采取保密措施;
(四)申报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填报国家保密局制发的不明确事项申报表,受理部门以书面形式进行批复。第十五条 邮电工作中的国家秘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所列情形时,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密级或者解密。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该事项的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情况紧急时,邮电部主管业务部门会同保密工作部门可对邮电工作中的国家秘密事项直接变更密级、保密期限和解密。变更密级或者解密后应做出标志,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情况应有文字记载。
涉密档案的解密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办理。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中专部招生电话?
包含部分技工类学校,部分可能有重复,见谅。
新疆化学工业学校
简介:培养中专学历和中等技术工业人才,促进工业发展,提高社会职业素质,工业学科中专学历教育,工业专业技术开发,工业专业技术培训,技术工人培训及相关技能培训。
地址:乌奇公路7号
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
简介:宗旨: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业务范围,高中学历教育。
地址:东风路16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二中学(乌鲁木齐市外国语学校)
简介:初中,高中学历教育。
地址:仓房沟路50号
新疆钢铁技工学校
简介:钢铁类技术工人培训,相关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坚定,岗位培训,技术工人等级再就业培训。
地址:八一路153号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四中学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北京南路33号
乌鲁木齐市第60中学
简介:高中学历教育。
地址:温泉西路54号
乌鲁木齐市第60中学
简介:高中学历教育。
地址:温泉西路54号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一中学
简介:普通中学教学。
地址:南昌路20号
新疆冠军职业学校
简介:办学、职业中专、全日制、业余。
地址:天津北路3号
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北校
简介:全日制初、高中教育。
地址:卡子湾路乌奇公路1号
新疆地矿局地质中学
简介:
地址:友好北路18号
新疆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简介:
地址:新民东街62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中学
简介:
地址:奇台路74号
乌鲁木齐市幸福中学
简介:初中教育。
地址:幸福路46号附1号
乌鲁木齐市亚军华侨艺术学校
简介:十二年制,全日制寄宿文化艺术类中小学教育及高三复读教育。
地址:碱泉一街16号
新疆化工学校
简介:
地址:卡子湾化工学校
乌鲁木齐市第六中学南湖分校
简介:基础教育。
地址:克拉玛依东路46号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九中学
简介:
地址:北京南路二十五号
新疆建材工业学校
简介:
地址:河滩北路51号
新疆开智高级中学
简介:全日制寄宿制中学。
地址:新疆皮革子校(乌奇公路)
乌鲁木齐实验中学
地址:延安路三号
乌鲁木齐市八一中学
简介:
地址:青年路1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护士学校
简介:
地址:天池路91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四中学校
简介:
地址:南梁坡
乌鲁木齐光明速成电子技术学校
简介:电器,电脑,通讯,办公自动化维修培训。
地址:新医东路8号
乌鲁木齐光明速成电子技术学校
简介:电器,电脑,通讯,办公自动化维修培训。
地址:新医东路8号
新疆女子职业学校
简介: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服装裁剪与制作,刺绣,中,西式面点,中式烹调,家庭服务,礼仪服务,导游,护理员培训.
地址:金银大道3号
乌鲁木齐县二宫中学
简介:
地址:二宫
新疆建材工业学校
乌鲁木齐市育华艺术学校
简介:各类艺术培训。
地址:文化路5巷10号
乌鲁木齐市育华艺术学校
简介:各类艺术培训。
地址:文化路5巷10号
乌鲁木齐风华中学
简介:初、高中教育
地址:延安路3号
乌鲁木齐八一中学
简介:普通中学教育,兼小学教育。
地址:青年路15号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五中学
简介:普通教育。
地址:盐湖化工厂
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一中学)
简介:体育教育,培养中专学历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等学科中专学历教育,体育专业培训,初中学历教育。
地址:新兴街南三巷20号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八中学
简介:普通教育
地址:十七户路2号
乌鲁木齐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简介:
地址:新华南路95号副
新疆民办职业技术学校
简介:中文,财经,语言类培训
地址:燕尔窝路二十三号(三环院内)
新疆职业技术学校
简介:科技开发,人才培训。
地址:团结路50号
新疆民办职业技术学校二部
简介:*
地址:燕尔窝路二十三号(三环院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待服务技工学校
简介:负责招生、教学、实习、考试,培训
地址:延安路64号
新疆幼儿师范学校
简介:培养中专学历幼教、特教、师资人才、幼教、特教类学科中专学历教育、相关教学研究、继续教育培训、实验幼儿园管理。
地址:黑甲山前街付51号
乌鲁木齐市师范学校
简介: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青年路2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护士学校
简介:培养中等专业护理人员,代理职业护士班、口腔班。
地址:天池路91号
乌鲁木齐市第九中学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北京南路32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八中学
简介:业务普通初中,教育
地址:新华南路三十一号
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一中学)
简介:体育教育,培养中专学历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等学科中专学历教育,体育专业培训,初中学历教育。
地址:新兴街南三巷20号
乌鲁木齐市第六中学
简介:高中教育。
地址:团结路66号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六中学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西北路70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中学
简介:中学教学。
地址:英阿瓦提路6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四中学
简介:学校管理。
地址:团结路68号
乌鲁木齐第二钢铁厂中学
简介:
地址:卡子湾二钢
乌鲁木齐市二十中学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人民路车市巷12号
乌鲁木齐铁路分局职工子弟第四中学
简介:教育办学
地址:过境公路23号
乌鲁木齐市第二中学
简介:实施初中义务教育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
地址:西河坝前街99号
乌鲁木齐市翰志私立初级中学
简介:中小学教育
地址:石油新村274号
乌鲁木齐市第四中学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沙区长江路99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三中学
简介:初级教育,幼师培训,学前教育。
地址:幸福路25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五中学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迎宾路31号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三中学
简介:教学。
地址:黄河路52号
乌鲁木齐市伊家长征职业技术学校
简介:美容,美发,美甲摄影,按摩等培训。
地址:中山路97号
新疆新诚基饮食服务技工学校
简介:教学培训。
地址:钱塘江路37号
乌鲁木齐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简介:为农机人员提供培训管理与服务,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广播电视,成人中专学历教育,农机维修行业职能鉴定**
地址:新医路二号
乌鲁木齐市第四职业高中
简介:专业培训。
地址:迎宾路29号
新疆交通技工学校实习工厂经营部
简介:汽车,工程机械配件,五交化产品,机电产品,铁皮制品,水暖建材等
地址:新医路3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简介:全疆普通高中会考管理。
地址:胜利路169号
乌鲁木齐市民办中亚高级中学
简介:民办教育
地址:喀什东路29号(粮校院内)
乌鲁木齐市技工学校后峡分校
简介:技工培训
地址:后峡
乌鲁木齐市建平民办职业技术学校
简介:服装技术培训
地址:鲤鱼山路6号
乌鲁木齐市技工学校
简介:中等专业
地址:太原路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设技工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过境公路218号
乌鲁木齐县技工学校
简介:技术培训
地址:新医路2号
新疆交通技工学校
简介:交通工业技术培训。 *
地址:乌奇公路
乌鲁木齐县成职教中心(乌鲁木齐县农业职业技术学校)
简介:农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六十户乡初中义务教育。
地址:安宁渠路99号
星火技工学校
简介:学校
地址:南山矿区燎原厂
乌鲁木齐市交通技工学校
简介:中专管理
地址:西山路50号
乌鲁木齐市伊家长征职业技术学校
简介:美容,美发,美甲摄影,按摩等培训。
地址:中山路97号
新疆地矿技工学校
简介:负责钻探等专业技术工人的培训教育,承办系统职工教育及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试。
地址:友好北路20号
乌鲁木齐市技工学校纺织分校
简介:纺织技工教学。
地址:十七户路2号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三中附设业余职工中学
简介:中学辅导
地址:黄河路52号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附属中学
简介:
地址:新市区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四中学
简介:普通中学。
地址:喀什东路四平路2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四中学
简介:教学管理
地址:西山路43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中学
简介:教育培养普通中学生。
地址:水西巷5号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一中学
简介:
地址:新民路新兴街南三巷20号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中学
简介:办教育。
地址:青年路23号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三中学
简介:宗旨: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业务范围:初中学历教育.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七道湾路西街15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中学
简介:完全中学教育
地址:奇台路74号
乌鲁木齐市业余体育学校
简介:体育教育
地址:新华北路41号
乌鲁木齐市银兔有限责任银兔饮服职业学校
简介:美容美发、烹调技能的培训。
地址:黄河路7号
乌鲁木齐市卫生学校(市卫生职业学校)
简介:培养中专学历卫生技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业务范围:基础医学,护理学学科中专学历教育,医护专业技术培训。
地址:友好南路152号
乌鲁木齐市职业教育中心
简介: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地址:幸福路46号附1号
乌鲁木齐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
简介:教育、财会专业培训。
地址:于田街3号
乌鲁木齐市卫生职业学校
简介:卫生职业教育
地址:友好南路152号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中学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水磨沟区南湖二期安居工程
乌鲁木齐黄金工业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喀什东路16号
新疆机械电子工业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天津北路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电学校
简介:教育、培训。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大道20号
乌鲁木齐有色金属工业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喀什东路16号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护士学校
简介:护士培训。
地址:鲤鱼山路1号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业余体育学校
简介:培养运动员
地址:北京北路1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族师范学校
简介:培养兵团少数民族小学教师。中专、大专、函授学历教育,兵团中小学民族教师继续教育,小学校长培训,教学研究,勤工俭学,相关社会服务。
地址:喀什东路33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经学校
简介:正常教学、函授、培训
地址:北站路12号
乌鲁木齐铁路局业余体育学校
简介:青少年培训,在职职工培训。
地址:铁路三街
乌鲁木齐黄金工业学校燎原加工厂
简介:金属门窗及栏杆加工,非标准件加工,锻造钢球。
地址:喀什东路20号
新疆第三建设工程中学饮料瓶厂
简介:生产,加工,销售饮料瓶,教学仪器及三色印刷,工艺制作。
地址:钱塘江路5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电器厂
简介:电子控制产品,机械加工。灯具生产,电机,电动工具维修。
地址:克拉玛依东路75号
新疆八一农学院附属中学勤工俭学服务部
简介:糖果糕点,食品,罐头,冷饮,饮料,干鲜果品,蔬菜,烟酒。
地址:南昌路42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汽车玻璃配件服务部
简介:汽车配件,汽车玻璃,五金工具,建筑五金,等
地址:克拉玛依东路75号
新疆地质矿产局乌鲁木齐第二地质中学精工垫片精工商行
简介:汽车配件,工程配件,土产品,家具,装饰材料,水暖配件。
地址:新河滩39号临5
乌鲁木齐市第五中学黑龙江路批发市场
简介:
地址:黑龙江路14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高级中学
简介:中学生义务教育
地址:百园路附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版技工学校
简介:开办印刷技术专业、图书发行专业、微机电脑排版等专业
地址:北京南路3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技工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河北路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技工学校
简介:水利水电技工教学。
地址:喀什东路50号
新疆林业学校(新疆林业厅干部学校、新疆林业技工学校)
简介:培养中等林业技术干部、技术工人
地址:河南西路1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械电子技工学校
简介:技工教育。
地址:北京北路4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业技工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百园路3号
民航乌鲁木齐管理局技工学校(民航乌鲁木齐管理局教育中心)
简介:职工培训、中等专业及技工学生的培养
地址:迎宾路46号
乌鲁木齐市技工学校
简介:*
地址:太原路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工技工学校
简介:技工教育
地址:河南东路9号
新疆有色冶金技工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喀什东路16号
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天津北路1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工技工学校安装分校
简介:技工学校
地址:长沙路5号
新疆建材工业学校工会俱乐部
简介:录像
地址:河滩北路5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学校附属学校桃李经济开发
简介:
地址:河南西路17号
乌鲁木齐民办社会职业学校
简介:*
地址:燕尔窝路30号
乌鲁木齐市第七中学
简介:
地址:和平南路194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六中学
简介:
地址:胜利路羊毛湖一号
新疆实验中学
简介: 教育事业
地址:延安路3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九中学
简介:
地址:河滩北路46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九中学
简介:普通完小,中学制
地址:碱泉沟143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中学
简介:
地址:团结路215号
新疆大学附属中学
简介:普通中等教育
地址:胜利路14号
乌鲁木齐市第七中学
简介:中小学教育。
地址:和平南路194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中学
简介:教育教学
地址:北门卫生巷8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中学
简介:中小学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能
地址:二道湾二巷九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中学
简介:进行中学学历教育
地址:五星路13号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中学校
简介:
地址:青年路二十七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六中学综合服务部
简介:
地址:羊毛湖街1号
乌鲁木齐实验中学业余学校
简介:各类文体补习
地址:延安路3号
乌鲁木齐市公交技工学校
简介:技工教学。
地址:西北路21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干部学校(区邮电技工学校)
简介:培训干部*
地址:炉院街34号
新疆蒙古师范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巴州路14号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三中学
简介:教学办学
地址:扬子江路42号
乌鲁木齐市一零四团民族中学
简介:普通中学教育
地址:一零四团
乌鲁木齐市一零四团第一中学
简介:普通中学教育
地址:一零四团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明园中学
简介:中小学教学。*
地址:友好北路13号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
简介:中小学教育。
地址:南昌路42号
乌鲁木齐市第五中学
简介:中学
地址:黑龙江路14号
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中学
简介:教学
地址:友好北路1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建筑材料技工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河滩北路5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工业学校
简介:培养纺织类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地址:五星北路23号
新疆华联职业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东八家户王家梁村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二中学
简介:教育培养普通中学生。
地址:八道湾路29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九中学校办工厂
简介:气车喷漆 车篷座垫修理 汽车配件 金属制品加工 钢门钢窗 建筑材料
地址:河滩北路46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技工学校
简介:培养各类技术工人
地址:头屯街东台路1号
新疆信息工程学校
简介:中专教育
地址:喀什东路7号
新疆兴华职业学校
简介:教学。*
地址:二宫河北路2号
乌鲁木齐市第十四中学分校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迎宾路20号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四中学
简介:小学、中学教育。
地址:二宫长沙路4号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九中学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北京南路21号附7号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七中学
简介:普通中学教育。
地址:喀什东路30号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四中学食堂
简介:正餐
地址:喀什东路四平路2号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四中学勤工俭学服务部
简介:
地址:四平路2号
新疆轻工业学校(新疆轻工业职业大学、新疆轻工业技校、新疆轻工业干部学校
简介:教学(工人培训)。
地址:乌奇公路23号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七中学
简介:九年义务教育。
地址:头屯街孝感路2号
新疆西域职业学校
简介:企业管理、经济管理、财会、外语、工民建
地址:矿务局院内
新疆卡子湾水泥厂中学
简介:中学教育。
地址:乌奇公路二号
乌鲁木齐市东山区芦草沟乡中学
简介:事业
地址:芦草沟乡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三中学
简介:小学初中基础教育。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东山区芦草沟乡六十三中学
乌鲁木齐矿务局第一中学
简介:普通中学
地址:乌奇公路五十号大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市宏光中学
简介:解决职工子女义务教育
地址:乌奇公路2号
乌鲁木齐矿务局第一中学工会委员会
简介:一中内部工会管理
地址:乌奇公路五十号大院
乌鲁木齐矿务局第一中学食堂
简介:饮食
地址:乌奇公路五十号大院
乌鲁木齐县回民中学
简介:主管教学
地址:达坂城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第二中学
简介:主管第二中学的教学
地址:甘沟乡
乌鲁木齐县安宁渠区第一中学
简介:普通中学教育*
地址:安宁渠区
湖南商贸旅游技术职业学院和邮电职业学院比怎么样
两个学校专业不同,主要看你学什么。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条件优良,办学特色突出,文化底蕴深厚,就业优势明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湖南省一所专门从事通信职业教育的高等学校。学院现有在校生4500多人。
主要院系:通信工程系、移动通信系、互联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Hu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Commerce)创建于1950年(学院前身——干部培训班),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2016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精品资源课程,6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软件技术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