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纪检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4-03 19:23:44 人气: 作者:老师
优秀纪检干部培训
1、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素质。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各个方面的知识,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那种靠老经验工作和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的状况,一是应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四是重视实际办案工作实践锻炼,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计划地轮流抽调没有案子的派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既整合力量,强化队伍,又锻炼干部,培养能力。
2、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3、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4、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三严三实”的表率,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如何加强纪委委员业务知识培训 提高履职能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10月28-30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举办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国家卫计委驻委监察局一室主任杨继涛、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侯文余、市检察院职侦局副局长彭冲以及委监察室相关同志进行了授课。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纪委书记,全市三甲医院纪委书记,委属单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等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卫生计生委纪委书记刘文华同志分别在开班仪式和结业仪式上进行了讲话。
在开班动员会上,委纪委书记刘文华同志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阐述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要严守纪律,务求培训取得实效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希望学员端正学风、模范遵守培训班的纪律和制度要求,力争在有限的时间里学有所思,所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管理
刘国春 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全国上下相继实行了纪委、监察局向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等重要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这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体制,将对突出监督职能,切实加强所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那么,,使之更好地发挥有效的作用呢?笔者认为理顺管理体制是基础,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关键,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协作、纪律五方面问题是根本途径。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行垂直管理的监督体系按照现行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很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上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向部门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同样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工资是部门发的,待遇是部门给的,说白了,吃穿还得靠部门。鉴于上述局限,一个州(市)纪委书记与州(市)委书记是上下级关系,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州(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试想一下,这样的关系,这样的工作机构,能监督好党政一把手吗?能真正发挥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督作用吗?因此,要加强监督力度,第一,理顺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体制是一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的是现今纪委书记不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这不但提升了纪委的职能,减少了层级关系,使得纪委书记有了更大的工作空间,也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检查监督的效率。第二,纪检监察机关向部门派驻的机构干部队伍实行组织人事、工作经费垂管制,建立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联系、与派驻部门人、才、物完全分离的专门机构,加大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威慑力,否则,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这一软一短的现实想必监督效果折扣不小。二、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协作、纪律“五个不够”,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保持了较好的整体形象。但是,客观地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五个不够”表现尤为突出。(一)思想不够稳定。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辛苦,“栽刺不栽花”、“吃力不讨好”,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自己不能去,别人能拿的自己不能拿等等这些宽严有别的国民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落差,导致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能力不够全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的专业人才为数不多,执纪能力相对落后。(三)作风不够过硬。一是冲不破“人情网”。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二是顶不住“说情风”。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领导干部或为违纪人员求情过关,或是滥用职权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情况,对此,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放弃原则,屈从让步。三是碰不得“硬对手”。对于某些“特权”违纪人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或害怕打击报复,或畏于权势,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四)协作不够到位。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互不通气,难以形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整体合力,难免有些案件重复办理,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浪费,甚至在党纪、政纪和法纪交叉案件的处理上,有时出现移交不及时、不移交等情况,影响了案件查处工作,同时也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五)纪律不够严明。有人认为只要进入了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实际上,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西方资产阶级思潮的侵袭和腐蚀,同样存在腐败与反腐败、渗透与反渗透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注意职业形象,与涉案人员牵扯不清,到涉案单位吃吃喝喝。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遵守办案纪律,存在跑风漏气的现象。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执纪违纪,身陷牢狱等等这些都是律已不严的表现和后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五个不够”,必须标本兼治,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的原则。一是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突出教育的重点,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创新教育的形式,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二是抓监督,规范言行举止。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采取定期召开民主生话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把给每个人相互提一条以上的意见作为制度来开展并长期固定下来。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制度,对每一个人逐一点评,既点评工作,更要点评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纪委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要经常下到干部所联系的单位听取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多与干部办过案子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当事人对干部工作的反映,特别是有无执纪违纪的现象。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专门设立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举报箱,主要领导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资格准入制度。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建立挂职锻炼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新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建立末位淘汰制度,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四是抓激励机制,创优工作环境。高规格配置纪检监察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宽松工作互不干涉,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提高政治经济待遇,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与纪委机关规格相一致,高看一等,厚爱一层。
如何加强纪检干部的身份意识,责
一、准确把握指导思想,明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通过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改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自觉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三)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大力营造和形成崇尚学习、善于研究、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 纪检监察机关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务虚研究和主要领导同志定期讲党课制度。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召开1次务虚会,主要领导同志每年至少为机关干部讲1次党课。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
(四)提高党性修养。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工作,开展好党小组活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分析检查评议,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五)改进干部作风。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下访、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建立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制度,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至少组织1次领导班子调研成果交流。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征求和反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结合纪检监察职业特点,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要求。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遵行职业操守,规范日常行为,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为正确履行职责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三、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七)加强教育培训。按照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的要求,坚持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组织调训制度,探索开展自主选学,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训,对新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一年内必须进行培训。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突出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培训,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革创新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注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培训需求动态反馈机制和教育培训情况考核评估机制,重视培训结果的运用。以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建设为重点,加强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富有特色的纪检监察学科体系。
(八)强化实践锻炼。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制度。
坚持选派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基层实践锻炼,继续选派中西部及民族地区干部到东部地区挂职锻炼,积极选派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重要岗位和上级机关培养锻炼,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系统外挂职锻炼。建立和完善以老带新角度,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实际工作能力。
(九)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要求,探索和拓宽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着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做好与职责相关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不断提高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发展党内民主和维护党员权利、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既坚决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重点选好配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主要负责人,着力抓好县级纪委书记队伍建设。新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加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地方各级新任职的纪委书记一般应易地交流产生,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当交流。地方县级纪委书记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建立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加大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力度。
(十一)选准用好干部。严把入口,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主任科员以下干部,要实行凡进必考(考试、考核)。探索建立体现纪检监察职业特点的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注重选调熟悉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有计划地遴选有基层实践经验的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形成干部培养选拔链。畅通出口,积极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系统外任职。
(十二)创新干部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制定《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扩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民主,提高干部群众参与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探索差额票决,完善地方各级纪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轮岗力度。
五、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十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双重领导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特点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重视考察考核结果的运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执法监察、巡视等工作规范,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依法配置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和权限,明确业务分工,减少职责交叉,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金纪工程建设,提高管理科技含量。
(十四)加强干部监督。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调查处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制度。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发挥好干部人事、机关党委(纪委)、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纪检监察权力的正确行使。专案组应设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对执纪办案人员的监督,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十五)强化纪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十六)关心爱护干部。坚持以人为本,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表彰奖励工作。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后勤保障水平,加强装备设施建设。建立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营造和谐工作氛围。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干部,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十七)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遇到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把干部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总体部署,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年度考核、换届考察或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地方各级纪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
(十八)不断提高队伍建设制度化水平。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按照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要求,把建章立制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注重制度创新,逐步形成干部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十九)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创新。适应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巩固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扩大组织覆盖,优化机构设置,整合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地方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研究制定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二十)努力营造加强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突出宣传富有时代精神、具有重大影响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先进典型,形成先进典型群体。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为一般干部作表率,上级机关为下级机关作表率,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为全系统作表率,切实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