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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干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08 17:58:17 人气: 作者:老师

阳泉干部培训中心

有可能是平台本身设置有问题,也有可能是为了防止作弊,需要经过一些必经程序后才能进行参加考试。或是考试题是需要由管理员进行安排推送的,如果都没问题的话,那么你可以联系平台的负责人或者是跟客服联系反映情况。当然你也可以问下跟你一起学习培训的学员,他们是否遇到这类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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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什么级别

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是正科级。例如: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为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党员教育音像教材的引进和复制工作;

(二)承担党员电化教育的技术培训和服务任务,制作党员电教片;

(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进行党员教育和党建宣传的一项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是党建宣传的一个重要阵地和窗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员电化教育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要素:

第一,党员电化教育的主体,即组织者、实施者,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

第二,党员电化教育的客体,主要是广大党员、基层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但党建宣传也涉及社会的各个层次

第三,党员电化教育的目的,是进行党员教育和党建宣传,并且是有组织进行的;

第四,党员电化教育的载体,是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包括初期的录音、录像、广播、电视、电影等发展到现在的多媒体技术、互联网技术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员电化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信息报送、接待、保密和机关财务等日常工作。(二)人事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三)政策法规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有关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四)财务资金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市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五)社保基金监督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再就业资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组织查处有关案件;负责对企业年金业务的监管和社会保险交费基数的核实监督。(六)人力资源市场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承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批工作;拟定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承办市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七)就业促进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八)职业能力建设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九)军官转业安置科(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编制2名(含军转办主任)拟定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培训计划,承办市直机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组的具体工作。(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 编制4名(含外专局局长),职数1名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拟定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海外留学人员和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引智项目的征集、对接和成果评估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一)事业单位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的核准备案;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指导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组织指导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辞职、辞退等事宜。(十二)公务员管理科(市公务员局) 编制4名,职数2名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录用、定级、考核、任免、培训、交流、纪律、奖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任、转任、轮换(岗)和挂职锻炼的具体事宜;承办市政府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审核和办理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具体事宜;负责市政府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法制宣传工作。(十三)工资福利科 编制4名,职数2名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和省以上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工作;负责享受特殊贡献待遇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待遇的审批工作(自收自支单位除外);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十四)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定全市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拟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全市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劳动保障监察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十五)社会保险科 编制2名,职数1名综合管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市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审核办理市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市企业的职工退休事宜;拟定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审核市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拟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和个人帐户管理办法;组织调整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标准;拟定职工疾病、生育、工伤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制度。(十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实施协议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承办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十七)农民工工作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相关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八)信访调解仲裁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工作。(十九)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阳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表彰有关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西理工教育培训学院是私立

不是。山西理工教育培训学院是2016年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专业高等教育培训机构。学院先后获准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建筑培训山西唯一指定教学单位、山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在职人员高级研修(申硕)指定承办单位、太原理工大学企事业单位培训和考试认证培训指定单位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部。
学院位于山西太原市迎泽西大街53号,现拥有可容纳·60-500人的教室及报告厅9个,同时可容纳2000人授课。学院内设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办)、教务处、培训部、招生办、后勤管理服务中心6个职能部门,在职研修(申硕)教学部、成人教育教学部、自学考试办公室、企事业单位培训中心、考试认证培训中心、党政干部培训中心、专升本培训中心、考研培训中心8个教学部门,晋中分中心、晋南分中心、晋北分中心3个直属部门。
学院由太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魏文珑教授担任院长,拥有一支80多人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学管理团队,其中教授和副教授30多人。学院现有在职硕士300多人,成人本专科在校学生2000多人,每年培训学员8000多人。
学院先后与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干部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和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联合举办在职人员高级研修(申硕)、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企事业单位和考试认证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培训。
我院先后承接中铁三局集团、中铁六局集团、中铁十二局集团、中铁十七局集团、中化二建集团、中铁城建集团等省内外央企,山西潞安矿业集团、阳泉煤业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晋能集团、国网山西省电力及山西建筑投资集团(原山西建工集团总及下属八家子如:山西一建集团、山西二建集团等)的企业培训。
学院依托太原理工大学知名专家教授,开展高质量专业教育培训服务。坚持在培训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学院逐步实现了以理工类人才教育培训为主的教育模式,完善符合行业需求的人才培训质量标准,进一步深化培训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理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创新理工类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提高培训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深化办学特色,坚持科学定位,充分发挥优势,为我省经济建设人才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阳泉秀林教育怎么样

阳泉秀林教育是一家有着多年历史的专业性教育机构,其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他们能够以全新的视角帮助孩子们更好的理解学科的知识,提高学习的兴趣,激发孩子们的学习潜能。阳泉秀林教育开设了小学课程、初中课程、高中课程等,可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还有一些特色课程供学生选择,如编程、朗诵、书法等,可以丰富孩子们的课余生活和学习内容。阳泉秀林教育在教学方面还采用了先进的教学模式,教师们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同时还有专业的教学管理系统,可以方便学生追踪学习进度,了解学习情况,提高学习效率。总而言之,阳泉秀林教育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模式,完善的教学管理系统,是一所值得信赖的专业教育机构。

阳泉辅导公务员的考试,有什么培训机构

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很多,各有各的长处优势,但不管在哪学习,重点还是靠自己,要靠平时的练习。
另外选择培训机构首先要选择权威的公务员面试培训机构,通过最正规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其次要了解培训人数及通过率;再次了解师资团队力量是否雄厚,一个好的老师会让你的备考事半功倍;最后是否有完善的一体化服务体系,从听课证制度、教学班主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阳泉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编制5名,职数2名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查、信访接待及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人事教育科 编制3名,职数1名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局工、青、妇等群团的工作。(三)综合科 编制4名,职数2名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资源收入等具体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批全市及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提出设立政府性基金的初审意见,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审核工作;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布规划,监督彩票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四)税政法制科 编制2名,职数1名组织监督地方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财政行政执法活动;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税收发展战略,提出改善税收结构和平衡税负的建议;组织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完善地方税收制度;会同市地税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的调整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五)预算科 编制4名,职数2名贯彻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并拟定市对县区的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办理市与县区年度财政结算;编制市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预算草案;承担市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市级预算追加事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部门小汽车编制核定及配备工作;编制和组织执行全市非贸易外汇支出计划;承担全市罚没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六)国库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编制4名,职数2名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编报全市财政收支月报;编制并汇总市本级及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总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年检;拟定地方政府债务发行计划,负责地方政府内债有关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管理市级非税收入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及其专户;研究和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改革工作;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工作,监督市级政府采购合同执行与管理支付结算手续等工作。(七)行政政法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承担行政、政法、外事、旅游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八)文教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定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九)经济建设科 编制4名,职数2名承担工业、交通、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商品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十)农业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负责研究全市财政支农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口事业、企业财政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十一)社会保障科 编制4名,职数2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十二)企业科 编制4名,职数2名承担全市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全市非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市级企业亏损补贴的核拨;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发展和行业促进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并管理有关资金;参与制定全市产业政策。(十三)城建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承担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城建资金投资项目概(预)、决算的具体审查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制订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等;审核提出下年度城建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城建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督促城建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管理、监督城市公用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十四)外债与地方金融科 编制3名,职数1名负责管理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转贷(赠)、偿还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贷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项目申报及资金的管理考核;负责管理财政担保业务,建立偿债基金制度;拟定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及资产实施监管。(十五)会计科 编制4名,职数2名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办法,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会计职称的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信息化建设;指导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会计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十六)财政监督科 编制4名,职数2名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财政性专项资金合法、合规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县区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十七)煤炭基金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贯彻落实煤炭可持续发展三项经济政策,组织制定具体办法;负责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及收支预算管理,对基金收支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负责基金代征机构和市煤炭基金稽查支队业务经费管理及业务工作指导等。(十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编制2名,职数1名贯彻落实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制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指导、管理和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十九)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行政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设置2个直属机构,8个事业单位;下辖11个市国家税务局,12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政策法规处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6.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7.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8.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9.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10.人事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1.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13.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视组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组织、协调本省的巡视工作;承办总局巡视办、省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1.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2.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省属以上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设8个事业单位,其中太原培训中心、忻州培训中心、五台培训中心级别为副处级,其他单位级别均为正处级。1.信息中心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3.税收科学研究所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4.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5.山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6.太原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7.忻州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8.五台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按照行政区划,设11个市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级别为正处级。1.太原市国家税务局2.大同市国家税务局3.阳泉市国家税务局4.长治市国家税务局5.晋城市国家税务局6.朔州市国家税务局7.忻州市国家税务局8.吕梁市国家税务局9.晋中市国家税务局10.临汾市国家税务局11.运城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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