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13 00:58:13 人气: 作者:老师
西城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公交线路:3路,全程约3.3公里
1、从南礼士路步行约100米,到达南礼士路北口站
2、乘坐3路,经过6站, 到达天宁寺桥北站
3、步行约300米,到达西城区卫生干部培训...
北京西城区护士延续注册去哪里
一、受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五年)需要继续执业的。
二、提交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备注:1、复印件用纸为A4;
2、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体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咨询电话、办理地点、办公时间
(一)辖区内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工作的护士延续注册,在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干部培训中心一层120室(西城区白云观街北里6号)办理。
咨询电话:63408108,63408103
乘车路线:公共汽车19路、42路、46路、691路天宁寺桥北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二)辖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的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卫生局3、4号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12341 监督电话:82061987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4号线西直门站B口出往东约3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表格下载及办理须知可登陆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窗式办理)
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65人,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在职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保,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
(三)在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社招人员出生日期在1988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8日之间),应届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涉及年龄条件均为周岁。
具体年龄条件要求以《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信息为准;高级职称、专业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特殊岗位根据单位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
5.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并符合《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中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7.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请于2023年3月8日9:00—3月10日17:00登录西城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栏目(网址xcfw/wsjk.html),进入“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模块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成功后,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如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笔试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拟定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届时会在西城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行承担。
2.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折百分制)不低于60分,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情况,在符合条件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成绩公布
西城区政府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完成资格复审材料上传,具体上传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上传材料包括:
1.报名申报表(请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签字后上传);
2.本人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职称、资格等(具体要求参考《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注: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或学生证,毕业生成绩单(须学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
7.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时间及形式
面试拟定4月中下旬进行,采取岗位匹配度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素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不参加岗位匹配度测试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组织完成。
(六)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西城区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总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折百分制)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折百分制)占总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其中面试成绩折合百分制不低于60分),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职前体检及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在西城区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在符合条件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过程中,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同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的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望考生对虚假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四)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应在应聘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配合招考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考察入职等工作,未按期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咨询电话
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00,14:00-16:30
监督电话:83365472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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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保部卫生局地址
后保部卫生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位于朝阳门地区的东北角,临近朝阳公园,距北京市中心约5公里。后保部卫生局成立于1985年,是国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和计生委)行政机构,下辖有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单位。后保部卫生局负责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落实中央、省、市的政策、方针和措施,组织实施和加强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人口统计、调查研究和计划生育宣传等工作。
西城区卫生学校地址
西城区卫生学校
地址:西城区白云观北里6号
地铁做到西直门
1: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939路(上辛堡信用社-北京南站),抵达天宁寺桥北. 约5.07公里
线路2: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26路(原16支)(西便门-二里庄),抵达天宁寺桥西. 约6.09公里
线路3: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650路(原932)(金五星百货城-小红庙),抵达白云观. 约5.56公里
线路4: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21路(北京西站-中国科技馆东门),在月坛体育场换乘42路(东四十条桥-广外甘石桥),抵达天宁寺桥北. 约5.19公里
线路5: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392路(西二旗北站-西钓鱼台),在三塔寺换乘19路(动物园公交枢纽-翠林小区),抵达天宁寺桥北. 约5.93公里
线路6: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618路(月坛体育场-回龙观小区),在月坛体育场换乘42路(东四十条桥-广外甘石桥),抵达天宁寺桥北. 约5.19公里
线路7: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490路(宝盛里小区-阜成门内),在阜成门内换乘42路(东四十条桥-广外甘石桥),抵达天宁寺桥北. 约5.61公里
线路8: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387路(北京西站-慧忠路东口),在复兴门换乘49路(真武庙-纪家庙),抵达天宁寺桥北.
线路9: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地铁2号线(西直门-西直门),在车公庄换乘19路(动物园公交枢纽-翠林小区),抵达天宁寺桥北. 约5.0公里
线路10: 从西直门出发,乘坐44路内环(北官厅-北官厅),在复兴门换乘49路(真武庙-纪家庙),抵达天宁寺桥北.
11月10日考软考,北京西城区卫生学校,谁知道那地方咋停车方便?
你坐地铁2号线到长椿街下然后按以下路线倒车!长椿街这站是最近的地铁站了!
1 从长椿街出发,乘坐661路(原964)(长椿街路口西-太子峪陵园北),抵达天宁寺桥北.
2 从长椿街出发,乘坐9路(金台路-北京西站),抵达天宁寺桥西.
3 从长椿街出发,乘坐54路(城南嘉园北-金家村桥东),抵达天宁寺桥西.
4 从长椿街出发,乘坐673路(北京西站-石各庄村),抵达天宁寺桥西.
5 从长椿街出发,乘坐47路(海淀桥东-小马厂),抵达天宁寺桥西.
6 从长椿街出发,乘坐662路(原964支)(云岗101所-长椿街路口西),抵达天宁寺桥西.
7 从长椿街出发,乘坐395路(复兴门南-东大街南口),抵达西便门.
补充回答!步行只要5-10分钟就到!很方便!你是不是要去考公务员?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
A.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吗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国家承认。
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
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适用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考试不开考。
B. 参加了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已经发下来了,问下证是发到单位呀还是什么情况,证一般什么时
国家医学考试服务抄中心:由当地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你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你报考所在地的人事局颁发,应该是本人去当地人事部门领取,具体发放时间各地区标准不同,多关注人事部门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C. 我19年考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现在去哪里可以领到
现在19年考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可以领取,县(市、区)考生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到辖区卫生健康局领取的,市直考生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在市卫健委人事教育科领取。具体的相关事宜,还是要根据各地区卫健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D.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证书 是国家承认的吗
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的初级资格证书(含士级、师级专)和中级资格证书。属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证书。
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4)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E. 专业技术资格由哪个部门审批发证发哪一种证书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取得,一种是通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的由广东省人事厅审批发证;中级的由广州市职改办审批发证;初级的由区、县级市职改办审批发证(市直属单位的,由市直属单位人事部门审批,报市职改办核发资格证)。 经评审(认定)通过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发广东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
F.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有用吗
我也不好讲,既然是官网我相信还是有用吧
G. 职称证的发证机关都有哪些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为了实现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为了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2008年,本届 *** 推行大部制,人事与劳动保障成为首选的一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运而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3、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
(7)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关于各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
2、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4、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有关管理工作。
5、负责提高专家待遇的审批工作。
6、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管理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西安职称改革办公室
H.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颁发的资格证国家承认吗
伪装成国家机构的普通民营培训学校,发的证是废纸。
I. 新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盖章颁发的吗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 卫生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两个部联合发证的,但是2013年卫生部版合权并为卫计委了,今年卫生考试的成绩虽然出来了,但是成绩的合格线还没有确定,因此,所谓新版卫生资格证书还没有下发。 另外,你提到的这个财政部盖章,怎么回事?
J.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属国家卫生部属下单位吗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不属于国家卫生部属下单位,是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2018年2月23日公布最新一批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智能机器人协会”、“全国产业创新研究院”
“中国汽配用品市场协会”、“中国KTV协会”、“中国古玩研究院”、“中国白癜风医学协会”、“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中心”等40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在列。其中包括全国医药卫生人才专业技能考试中心,它出具的任何证书都是无效的
(10)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颁发部门扩展阅读:
国家卫生部直属机构有: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4、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5、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6、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党校)
7、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8、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9、卫生部北京医院
10、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卫生部机关服务中心
1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4、健康报社
15、人民卫生出版社
16、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17、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18、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9、卫生部医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中华医学会
21、中华预防医学会
卫校全称是什么名字?
卫校全称是卫生学校。以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为例。
1、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古老文明的塞外名城呼和浩特市,交通便利,环境优越,是一所多专业、多层次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2、学校创建于1959年,隶属呼市卫生局。教学设备齐全,集教学、实训和培训于一体,有教学楼、实训楼、行政办公楼、男生公寓、女生公寓、学生食堂、田径运动场等。
3、截止2013年学校开设:护理、护理(3+2)、中医、助产、口腔修复工艺、农村医学等专业,招生面向全区内外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扩展资料:
1、学校自开办以来,先后设有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妇幼医学、助产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医士、财会统计、影像学等九个专业。
2、近年来,学校不断在改革中求生存、求发展,在办好普通中等卫生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积极推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模式,先后与内蒙古电视大学、吉林大学、内蒙古医学院联合办学,并兼挂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干部培训中心的牌子。
3、目前,学校开设专业——中专阶段有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全科医学四个专业,高职阶段有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临床医学四个专业,拥有良好的社会办学声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
国家卫生部下属医院有哪些
卫生部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卫生统计、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人事司。
拟订全国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三)规划财务司。
拟订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国家卫生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
(四)政策法规司。
起草卫生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拟订卫生政策和标准;起草部门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指导地方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农村卫生管理司。
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
(八)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拟订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妇幼卫生技术标准;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九)医政司。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
(十)医疗服务监管司。
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承担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
(十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组织拟订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十三)科技教育司。
拟订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医药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疗卫生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研究医学卫生技术标准;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四)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承担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在医学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十五)保健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央保健工作方针政策与规划;承担中央保健对象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上面说的是内设机构,下面的是直属机构:
直属单位全称 简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医学科学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控中心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卫生监督中心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健教中心(新闻中心)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统计信息中心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党校) 干部培训中心(党校)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 卫生经济研究所
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项目监管中心
卫生部北京医院 北京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协和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中日医院
卫生部机关服务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医学考试中心
健康报社 健康报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卫生出版社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医院研究所
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国际交流中心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人才服务中心
卫生部医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科技发展中心
中华医学会 医学会
中华预防医学会 预防医学会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属国家卫生部属下单位吗?
全国卫生人才专业技术考试中心不属于国家卫生部属下单位,是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2018年2月23日公布最新一批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智能机器人协会”、“全国产业创新研究院”
“中国汽配用品市场协会”、“中国KTV协会”、“中国古玩研究院”、“中国白癜风医学协会”、“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中心”等40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在列。其中包括全国医药卫生人才专业技能考试中心,它出具的任何证书都是无效的
扩展资料:
国家卫生部直属机构有: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4、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5、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6、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党校)
7、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8、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9、卫生部北京医院
10、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卫生部机关服务中心
1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4、健康报社
15、人民卫生出版社
16、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17、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18、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9、卫生部医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中华医学会
21、中华预防医学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医药卫生人才专业技能考试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