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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干部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08 17:01:29 人气: 作者:老师

税务干部培训工作

引领性原则、参与性原则、创新性原则、时效性原则。
1、引领性原则:勇担当勇作为。充分发挥教育培训部门及青工委的专业引领作用。
2、参与性原则:强师资提能力。以提升全员业务工作能力为目的。
3、创新性原则:建机制激活力。结合县局实际需要,创新业务培训的内容、形式和手段。
4、时效性原则:引进来修内功。结合本单位开展的土地增值税专项清查和涉旅行业清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和管户风险案例分析等专项业务。

浅谈如何提高税务干部教育培训

近几年,尼勒克县地方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的干部培训思路,切实保证将培训工作放在优先发展,对干部培训予以重视,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以业务实际需求为导向,立足岗位本身,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实践中主抓业务成果,力争以实践抓学习,学习促实践。全体税务干部的文化、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税收业务发展的新时期,如何更有效的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更好的促进税收业务的发展,建立起全新有效的培训模式势在必行。 一、基层局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需要不断提升、改革培训机制,以配合不断革新的税收知识。但是目前县局培训工作没有完全形成有效,完整,系统,监督的培训体系。在实施全年培训计划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计划外事例,没有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现阶段培训内容比较浅显,干部对税收知识的掌握层次不一,授课内容停留在一般性税务知识层面,缺少对工作难点的讲解。  (二)培训方式较为单一,课下自主学习不够。目前县局培训主要以授课方式,讲台上讲解,讲台下听课,培训内容多以理论知识为主,缺少实际案例分析,缺少教与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在有限的时间内不易达到对政策的理解与掌握。业余时间也少有干部认真复习业务知识,知识得不到巩固与更新,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县局组织的考试,考前实行突击战略,知识无法有续连贯,使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培训缺少有效评估。对培训结束以及考试成绩的追踪力度不够,缺少理论培训与实际的联系,虽然设有奖惩制度,但是对干部自主学习仍然起不到实质性作用。部分干部考试成绩不稳定,对有些税收政策的理解与掌握仍然有偏差。部分干部对考试抱有侥幸心里,寄托于考前短暂的复习,考后再无巩固,使月考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是地税工作发展持续的动力源,要将培训工作与税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能真正用到培训知识,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增强干部工作的热情与兴趣,这样就可以使工作学习较好的结合起来,使培训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一)创新教育方式,提高培训的时效性。由于县局干部的兴趣,学历,年龄,知识结构,岗位职能不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培训时选准培训对象,打破传统培训模式,明确培训目标,进行分层次的培训。对于干部培训要有相应的侧重点,重点提高税收业务能力与税收信息化建设,同时也应对行政类科室进行基础知识培训。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应对全局干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廉洁自律教育,促进全面发展。   (二)打破传统教学,建立系统培训体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将过去应急式的培训转化为长期,系统,规范的培训方式。根据县局岗位技能要求,确定每个岗位都应具备的岗位素质与技能。尝试多钟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局域网络学习平台,针对不同科室每周更新复习题,并对题目进行讲解。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空间时间,不受地域环境限制,有效促进干部自主学习。同时也应引导干部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加强自主学习能力,逐步形成重视学习的良好学风,建立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富于实干的干部队伍。   (三)完善干部职能管理与绩效考核机制。为防治干部意志消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形成干与不干一样,学与不学一样的不良现象,更要进一步探究岗位职能管理,将个人教育培训列入个人档案,最大化的使用考核激励手段,将干部培训相关内容列入干部任职,评优,竞争上岗等重要依据和条件。同时也可以针对岗位责任人下达各类资格考试目标任务,督促干部自主学习。比如可以规定县局多少人次取得注册税务师及其他证书。同时相应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以提高培训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如何做好地税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谈几点建议

近年来,**市地税局按照地区地税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将干部在职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工作格局中,实行规范化管理,较好地解决了培训资源紧缺、脱产培训工学矛盾突出、学用结合不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营造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的良好氛围。随着市场经济和税收工作的不断发展,对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更新教育培训理念,建立起全新的税务教育培训模式势在必行。
一、目前税务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现代教育培训的理念。一是缺乏国际化理念。当前,我们尽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但总的来看,培训活动还停留在传统业务知识上,而对入世后包括税收在内的经济管理机制与国际运行机制相一致的新形势关注不够,涉及不多,以致大家普遍缺乏适应国际环境变化的创新思维和迅速能够与国际税收业接轨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缺乏终身学习理念。在教育培训方面总的还停留在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应急式培训层次上,对学习的永恒性认识不够,尚未建立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教育培训的整体推进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在组织领导上,还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培训组织领导体系,从实际工作来看,尽管局领导层对教育培训工作已经引起高度重视,但对该工作的经常性研究机制没有真正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培训计划上,对培训的安排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没有站在税务人才建设和人力资源合理利用的高度,对税务干部开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培训。在培训方式上,目前**市地税局的教育培训自上而下多是以短训班、以会代训的方式为主,短则一天半天,长则二至三天,形式较为单一,并且多以填鸭式、模式化教育为主。在培训内容上,除了新政策法规的颁布和新操作流程的实施有明确的要求外,其它各种培训的内容仍停留在一般性税务知识上,没有围绕工作难点确定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在培训机制上,缺乏培训前科学的需求分析和训后的效果评估,教育培训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培训对象的层次性体现不够。
(三)教育培训的硬性约束不强。一方面,考核中只注重教育培训的形式、内容和项目,往往忽视了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培训的效果;另一方面,对参训干部的培训实效没有一个硬性的约束,学好学坏一个样,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税务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缺乏一定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在日常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开展培训工作,许多干部难免会有想法,激励引导力度不够,难以调动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培训效果也难于保证。
二、对策及建议
加强和改进税务教育培训工作,事关高素质、复合型税务人才建设,事关地税事业兴旺发达,必须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突出“打实基础,明确重点,学以致用,奖优罚劣,形成氛围”的宗旨,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完善机制,着力构筑全员参与、分层培训、体系健全、运作规范的税务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一)树立全新的教育培训理念。一是树立人本观念,调动人员积极性。一个单位事业的成败,工作效率的高低,归根到底取决于人员素质的高低,干部素质的提高不仅需要个人在工作中钻研探索,更重要的是需要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培训。为此,要进一步树立起以人为本的观念,切实把教育培训作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重要手段,真正摆上重要位置。二是树立长效观念,增强继续教育意识。教育培训作为向每个税务干部提供的一种学习机会,使个人的业务技能得以更新和提高,从而形成工作、学习和知识需求的有效结合。为此,要进一步树立长效观念,变过去的应急式教育培训为长期的、系统的、规范的教育培训,逐步建立起系统规范的继续教育体系。三是树立永恒观念,强化终身学习思想。学习是永恒的主题。当今社会科技变化日新月异,**市地税局同样面临着信息化建设的浪潮。**市地税局干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不断地补充新知识,为工作提供新的动力,形成“终身学习”的新机制。
(二)构筑严密的教育培训体系。一是强化统一规划。要根据人员情况和税务机关的整体,制定教育培训制度、原则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长远规划、中期计划和近期重点,确定税务干部所要达到的知识标准和技能标准,及时考核、奖惩、使用等相关制度。二是强化组织指导。依据初任教育培训、任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教育培训等层次的要求,逐渐建立起必要的教育培训和选择培训制度。根据岗位业务技能要求,具体确立每个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准及应教育培训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指南,使每个干部都清楚自己应具备哪些知识和技能。由每人根据教育培训指南和自己的技能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教育培训项目,同时结合培训开课情况,实施教育培训。三是强化分级培训。在制定培训计划前,人事监察部门应对教育培训的内容进行广泛的调查,组织干部对“税收工作要求我们学什么、干部最想学什么”的问题进行讨论,在集中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门别类确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突击抓好重点班次的培训,同时在分层开展培训的同时,层层选拨一批基础好、可塑性强的人员,由上级进行专门教育培训,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三)建立健全培训的硬性约束机制和激励引导机制。一是严格对个人教育培训进行考核。根据培训的内容,设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制定教育培训评估细则,并按照一定时间层次,对每个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依据教育培训的内容、项目、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详细的考核,通过量化、细化考核的方式,真正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二是加强硬性约束。要保证教育培训制度的严肃性,要加强对各项培训到岗情况的考核监督,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干部作为旷工处理。三是加大激励引导力度。一方面运用经济手段提高激励作用,针对在岗培训要不可避免地占用干部休息时间、而干部职工工作压力大的实际情况,为有效化解干部对经常性占用休息时间而产生的抵触情绪,给予参训干部适当的培训补助,这不仅可充分调动大家的学习积极性,而且对强化培训管理,也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要最大化地使用考核激励手段,将培训考试成绩与个人竞争上岗、任职、考评相挂钩;对取得国家认可的“四师”等系列的各种能级、证书、资格的人员分别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并记入档案,与晋升、奖金系数等相挂钩,在广大干部中形成了讲学习求进步、争培训重提高的良好氛围。

如何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

基层税务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着整个税务干部队伍形象的优劣,而且关系到税收工作大局的成败。税务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税收政策法规,组织财政收入的骨干力量,其素质高低不仅影响税收事业的发展,而且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因此,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问题成为税务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目前税务干部素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思想素质上,政治信念及工作责任心不强。把工作岗位当作度日养老的港湾;有的认为工作已经跨入了先进,获得了荣誉,没有向更高目标努力奋斗的动力。有的干部工作马虎,业务不精,执法不严,执法随意性较大,工作方法简单,对纳税人缺乏耐心,执法不讲法。 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不少干部税收政策水平较低,对征管程序掌握得不全面,不能总结和提高工作经验和创新意识,缺乏扎实的业务基础,甚至不能独立工作。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制约着干部队伍的建设,制约着税收事业的深入发展。因此,提高基层税务干部的素质是当前和今后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的途径 (一)加强教育是基础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要努力学习掌握税收业务和政策法规知识,同时还要加强财会、法律、计算机、写作、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注重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三是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学习《税务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进行税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和健康心理、自信心的培养,激发税务干部的斗志,增强税务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强化培训是保证 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税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在规划培训目标过程中,重点要规划好培训需求,即了解掌握基层干部在新形势下需要什么、想知道什么、通过培训能解决什么问题,然后选取那些与实际联系紧密实用的东西作为培训内容,使学习理论知识与培训业务技能相结合、传授实用技术与明确政策任务相结合,用丰富实效的培训内容激发干部学习培训的积极性。要加强与税收工作相关的会计、金融、法律、计算机和写作等内容的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知识结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开展任职培训和领导干部轮训,提高各级干部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从提高素质和能力出发,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 第一要增强培训针对性,讲究培训实效,把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密切联系起来,激发大家的学习兴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首先,按各岗位人员的不同需求,分岗位类别培训。如:对个体税收管理员,注重从如何采集数据信息、怎样加强日常控管、在控管中注意履行哪些程序和手续、怎样对纳税意识较差的业户进行税法宣传等方面入手;对企业税收管理员,由于经常接触企业会计人员和财务会计资料,对财务会计知识、各项税收政策的要求高,培训时应把如何提高财务分析判断能力、如何分析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会计知识、会计制度和税法差异等作为重点内容;对税务稽查人员,注重加强财务会计、稽查技巧、稽查程序、稽查审理执行以及案例分析等的培训;对行政管理人员,注重公文写作、公文处理以及管理方法、领导艺术等知识的培训。 第二,按各层次人员的不同需求,分层次培训。由于每个干部的知识自我储备、分析理解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千差万别,客观上形成了对知识的掌握、运用和需求的差异。因此,对基础薄弱的人员,重点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对处于中间水平人员,重点进行“提高型知识”的培训;对高层次人员,重点进行“应用型知识”的培训,在知识的深度、广度上做文章,在知识与日常工作的应用上找结合点,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按需整合,从长远的角度提高地税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第三,加大对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发挥其带动效应。把中层骨干的培训作为分类培训的重点部位,加强中层骨干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其“带动效应”,使其与低水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沟通、交流和切磋,带动全员素质的有效提高。 现代社会的各种挑战,说到底,是对人的挑战,尤其是对干部综合素质的挑战。税务干部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税收任务不断完成,关系着税收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作为基层税务干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地补充新知识,为工作提供新的动力,形成终身学习的新机制,才能从容应对各种挑战,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我为大家准备了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基固本促规范,改革创新谋发展”工作主题,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始终把握队伍素质全面优化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完善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推进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继续探索构建多层次、分类别、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训

  1、指导全系统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学习教育和专题培训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理解、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有计划地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脱产轮训、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服务建设现代化新上取得新成效。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培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局机关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在地税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狠抓管理强基,激发创新动力,依法组织收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征管改革,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安全履职,为率先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为经济社会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集中业务培训

  继续实施季度全员集中业务培训和考试制度。由市局基层处会商各相关业务处室,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地点和考试安排等,并共同组织实施。师资以外聘院校专家和市局业务处室人员为主,适当吸纳全系统高素质专业人才参与,以提高授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项业务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人员年龄按省局统一年龄要求执行,即:闭卷考试人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开卷考试人员为50周岁(含)以上。

  1、数据和风险管理业务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风险应对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为培训主体,以分类风险应对、数据质量、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1天半;以数据管理处人员为培训主体,进行信息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7天。

  2、依法行政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税收管理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及机关各业务处室从事税政、征管等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为培训主体,以税务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证据采集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1天。

  3、分税种业务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税收管理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及机关各业务处室从事税政、征管等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为培训主体,以营业税、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为学习内容,培训时间2天。

  4、征管业务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税收管理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及机关各业务处室从事税政、征管等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为培训主体,针对大集中系统征、管、评分别实施操作培训,培训时间1天。

  (三)专业技能培训

  1、税务稽查业务培训

  以全系统分管稽查的领导及稽查业务骨干人员为培训主体,以相关法律知识、稽查取证和检查询问技巧、稽查案头分析以及案件报告写作等为主要内容,培训计划分为1期,时间7天。

  2、办税服务培训

  以纳税服务厅人员、12366服务热线人员及各辖市、丹徒局相关业务骨干为培训主体,结合省局相关培训安排,以纳税服务规范,税务公共礼仪、沟通技巧,执法风险防范,应急事件处理等为内容,相对集中培训,时间半天。

  3、督查内审业务培训

  以各辖市(区)局、市区各分局和稽查局分管领导、对口督察内审工作的科室负责人、负责督察内审工作的人员;市局XX年督察内审人才库成员和参加XX执法督察的抽调人员为培训主体,以税收执法督察规则解读、执法督察相关业务、税务系统财务审计重点、省局XX年重点执法督察内容等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3天。

  4、兼职教师培训

  以全系统纳税人学校师资库人员为培训主体,以授课方法技巧、公众演说技能、课件制作方法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1天。

  5、“三师”资格证书考前培训

  组织“三师”参考人员进行部分专业考前培训,内容以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为主,采取外聘专家讲授、自学等方式,集中封闭学习30天。

  6、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以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为培训主体,培训时间2天。

  7、重大行政决策系统培训

  以市局各处室、辖市区局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税政法规科长为培训主体,培训时间1天。

  (四)税务干部更新知识培训

  市局将根据省局统一部署,适时组织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

  1、举办全系统科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计划时间7天,具体实施时间另定。

  2、举办市局科(股)长更新知识培训班,计划时间7天,具体实施时间另定。

  (五)其他教育培训

  1、军转干部初任培训

  组织当年分配到地税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省局组织的初任培训。

  2、后备干部培训

  以提高后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强化领导水平,履职能力为目标,以在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2天。

  3、依托“在线学习中心”,认真执行每人每年脱产教育培训不少于12天的规定。

  4、省局、市局部署的其他培训。

  三、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分大类分岗位”培训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和不断优化现有培训方式和手段,大力实施全员培训工程,加快建设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地税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全系统各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二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XX年上级各部门和县局党组提出的工作目标,以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为重点,把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培养不同层次专业人才贯穿于全年教育培训工作的始终,创新培训理念、培训机制和培训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能力和培训质量,为充分履行工商职能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一)抓好思想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一是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继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通过集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在岗自学、业务研讨和挂职锻炼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三)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培训。积极配合自治区工商局的教育培训工作,选派合格干部参加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科学领导的能力及业务工作水平。

  (四)突出基层干部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能力的培训。围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职责,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主线,以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点,培养熟悉市场经济规则、精通法律法规、有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能力的专家型人才和紧缺人才。

  (五)做好网络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完成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工商局举办的各类公务员网络培训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三、班次安排

  XX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培训,力争使我局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作风素质能够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同时使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创新,推进干部学习长效机制建设。

  全年计划安排各股室举办的业务技能培训班19期,培训干部522人次(具体安排见附件)。培训对象主要为各部门的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基层工商所人员、青年志愿者。

  (一)综合素质培训。

  集中培训县局机关干部、正副股长、工商所长、青年干部志愿者。

  通过道德讲堂建设的培训,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突出知行合一、服务社会的精神理念,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二)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培训。

  集中培训各部门宣传报道员和政务信息员。

  主要内容是培训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写作技巧。通过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培训,使系统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写作的基本知识、基本要素、分类和写作技巧要领有进一步掌握。

  (三)市场主体登记与服务能力培训。

  集中培训各工商所登记注册业务人员。

  坚持严格审核市场主体准入资格和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市场服务保障。

  (四)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能力培训。

  集中培训县局分管领导、工商所所长、基层办案人员。

  全面提升全县工商系统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更好地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同时,规范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把“法治工商”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培训。培训对象为工商所、大队外勤执法人员。

  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夯实群众对工商行政部门的支持根基为目标,开展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的业务培训,重点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应对消费投诉、举报、纠纷时的自动化流程处理和应急能力培养。

  (六)纪检监察培训。培训对象为基层执法办案人员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探讨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重点、规律、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加强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

  (七)财务管理能力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工商所、大队持收费证人员、持会计证人员、财务人员。

  推进系统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实现科学理财,提高经费管理和保障能力,提高遵守财经纪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

  (八)离退休工作和工会工作能力培训。培训对象为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及各级工会委员。

  通过学习掌握离退休工作和工会工作的相关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关于离退休工作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突出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认真踏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工会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人事部门统一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制度,加强培训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培训,归口负责”原则,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股室负责具体落实,并及时将培训情况报人事科备案。

  (三)统筹安排,加强经费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确保干部培训经费落到实处。

  (四)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建立公务员培训情况登记台账,做好在职公务员的培训统计工作,年底指导和督促在职公务员及时完成年度培训情况网上登记。

  (五)按时上报材料。各部门要根据今年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本年度的干部培训计划,并报人事股备案,年底绩效考评开始前报干部培训 工作总结 。
  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三
  一、培训目标

  以提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年轻干部的整体素质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理论为基础,开展综合教育、班子建设、组织协调、党风党纪、自身素养等培训,更新全镇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团队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建设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模范作用好,作风正派、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类型和方式

  根据各个时期的任务和岗位职责,有计划的分类别、分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全镇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和科学领导能力。

  (一)培训类型及对象

  1、基础培训:主要对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进行培训。

  2、任职培训:对于新任职的村(社区)干部、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官、新聘用的事业人员和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

  3、提高培训:对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包括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进行培训以及镇、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训。

  4、专题培训:对全体工作干部、大学生村官、村(社区)三职干部进行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相应的专题辅导和培训,如十八大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学习培训等。

  (二)培训方式

  1、理论培训:主要通过组织领导讲课、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

  2、实践培训:主要通过拓展训练、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双向交流任职等为干部持续职业发展和工作经验交流搭建平台。

  三、培训内容

  1、基础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能力、重品德的基层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村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实施基础培训主要以学习中省市县文件精神,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公共危机应对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时间定于每季度一次。

  2、任职培训。着眼于增强团结意识、配合意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主要以思想政治、执行力建设、机关礼仪、管理技能、公共危机应对、拒腐防变和组织协调技巧等为主要内容。时间定于每年两次。

  3、提高培训。加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实施干部队伍战略储备工程,备用结合。通过培训、重要岗位挂职、轮岗锻炼等提升后备干部能力素质。实施基层后备干部培训主要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明礼仪、能力素质和中省市县文件等成长成才规律为主要内容。对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时间定于每周一次。对镇、村级后备干部每半年一次。

  4、专题培训。对新时期干部的培养,主要培训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等。时间定于每半年一次。

  5、外出参观学习。利用“五一”劳动节、“七一” 建党 节,组织镇部分中层干部和领导干部在周边的市县进行参观学习,主要内容看党的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小城镇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情况。

  四、培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非常重视基层干部的培养,分层、分类加强基层干部培训,也是镇党委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需要,加强干部素质教育,大力构筑干部队伍优势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参加培训班的每位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要结合培训计划的内容和要求,通盘考虑,科学安排,确保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做到工作与学习培训“两不误、两促进”。

  3、加大考核力度。镇纪委对干部参加情况严格进行考勤,培训记录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

如何加强税收培训辅导工作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是地税工作发展持续的动力源,要将培训工作与税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能真正用到培训知识,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增强干部工作的热情与兴趣,这样就可以使工作学习较好的结合起来,使培训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一)创新教育方式,提高培训的时效性。由于县局干部的兴趣,学历,年龄,知识结构,岗位职能不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培训时选准培训对象,打破传统培训模式,明确培训目标,进行分层次的培训。对于干部培训要有相应的侧重点,重点提高税收业务能力与税收信息化建设,同时也应对行政类科室进行基础知识培训。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应对全局干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廉洁自律教育,促进全面发展。
(二)打破传统教学,建立系统培训体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将过去应急式的培训转化为长期,系统,规范的培训方式。根据县局岗位技能要求,确定每个岗位都应具备的岗位素质与技能。尝试多钟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局域网络学习平台,针对不同科室每周更新复习题,并对题目进行讲解。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空间时间,不受地域环境限制,有效促进干部自主学习。同时也应引导干部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加强自主学习能力,逐步形成重视学习的良好学风,建立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富于实干的干部队伍。
(三)完善干部职能管理与绩效考核机制。为防治干部意志消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形成干与不干一样,学与不学一样的不良现象,更要进一步探究岗位职能管理,将个人教育培训列入个人档案,最大化的使用考核激励手段,将干部培训相关内容列入干部任职,评优,竞争上岗等重要依据和条件。同时也可以针对岗位责任人下达各类资格考试目标任务,督促干部自主学习。比如可以规定县局多少人次取得注册税务师及其他证书。同时相应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以提高培训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如何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教育培训是一项事关地税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对税收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标准越来越严、任务越来越重。我们要认真研究当前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到新时期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税收工作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税干部队伍。\x0d\x0a一、当前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x0d\x0a  近年来,各级地税机关加大了教育培训和在岗学习力度,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地税形象进一步改善,地税工作越来越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税收任务的快速加重、信息化技术的日新月异、法制制度的逐步健全,地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能满足税收工作要求的问题十分突出,教育培训工作仍显不足。\x0d\x0a(一)少数领导对教育培训认识不足\x0d\x0a  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中,学习教育培训工作依然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的认识不足,有的单位对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人力和财力投入不多,不能保证教育培训活动的质量和效果。\x0d\x0a(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x0d\x0a  以吐鲁番地区地税系统为例,从文化层次看,80、90年代参加工作的干部,多数是高中、中专毕业直接招干的干部。从人员年龄结构看,年龄在40岁及以下的94人,占40.7%,40岁以上的137,占59.3%,年龄呈现中老年化。由于大部分干部最初参加工作时,仅仅通过短期培训后就直接到工作岗位,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化创新培训,面对新形势难以接受新的税收知识,不能较好的运用信息化技术,仍沉湎于老的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在新的征管模式面前显得有点束手无策。\x0d\x0a(三)部分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强\x0d\x0a  部分干部对工作除了被动应付外,对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巨大变化没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工作上进心和进取精神不足,不能潜心学习和刻苦钻研业务。有的在工作学习上得过且过,甚至错误的认为不学习,工作一样干,工资一样拿,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不强,没有真正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没有树立起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x0d\x0a(四)教育培训师资力量不足\x0d\x0a  当前,我们的兼职教师队伍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多数是理论水平和教学经验不足,聘用的教师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较高,但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兼职教师力量不足,严重影响了在岗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x0d\x0a(五)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x0d\x0a  督查考评机制落实不到位。不少单位对培训结果通常发个通报了事,没有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更不能提出好的整改措施。奖惩应用机制不健全。当前,我们对教育培训工作奖励得不够,处罚得更少,且奖励方式单一,很难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不能充分调动干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x0d\x0a二、对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实效的思考\x0d\x0a  上述问题成为制约地税事业发展的瓶颈,许多干部理论知识跟不上事业发展、业务技能达不到岗位需求、自身素质不适应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税收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必须靠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增添发展动力。\x0d\x0a(一)加强领导,确保教育培训的经常性\x0d\x0a  要把教育培训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列入重要日程,与税收其他工作同步考虑,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班子要经常议,主管领导要负好责。树立“人才培养,教育为本”的观念,大力实施“科教兴税、人才强税”战略工程,坚持以税收工作为中心,把握正确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向,进一步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抓好各类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加强学习,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要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加强能力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不断进取的理念,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推广团队学习模式,形成知识共享、勇于创新的氛围和机制,不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x0d\x0a(二)突出重点,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x0d\x0a  要在牢固树立全员培训理念,在不断扩大教育培训范围和覆盖面的基础上,突出培训重点,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x0d\x0a  1、在培训层次上要突出重点。一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培训。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分析形势、把握大局、宏观决策的能力,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要重点加强专业骨干人员的培训。加快人才库建设,不断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如博士、硕士,同时,也要加大对既懂管理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税务干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纳税筹划师、综合司法等资格的考试,并适时举办一些考试辅导班增加考试过关率,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梯次骨干人才队伍;三要全面开展基层干部培训。以提高执法水平、管理水平和岗位操作能力为重点,充分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和岗位需求,加大税收征管一线人员的在岗培训力度。\x0d\x0a  2、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重点。一是抓好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当前广大干部税收理论知识水平不高,财务知识匮乏的现状,科学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对广大干部进行经济管理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的系统培训,着力提升广大干部的税收理论水平;二是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纳税申报审核、综合纳税服务、发票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方法、征管工作流程、纳税评估方法、税收经济分析、税款核定等内容的培训。加强对税务稽查人员税收政策法规、财务会计知识、查账技巧等内容的培训;三是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学习培训。积极营造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汉语的氛围,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常用的汉语知识,重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对汉语的听、说、读、写能力。\x0d\x0a(三)活化形式,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x0d\x0a  要改进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大力推广研究式、互动式教学,广泛运用案例式教学,把税收工作中的真实事例加以典型化,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提高税务干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x0d\x0a  1、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培训。一方面,借助区局调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组织干部职工到兄弟单位、先进单位学经验、找差距、思发展,另一方面,要通过邀请专家教授和有关部门领导为干部职工做专题辅导报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交流,疏导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问。\x0d\x0a  2、充分利用网络税校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倡导广大干部利用已建成的网校平台学习总局、省局以及地区局制作的视频资料、多媒体课件,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同时,干部职工也可根据需要,选学相关课程,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达到学习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x0d\x0a  3、继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以提高广大干部岗位技能为抓手,大力开展“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一帮一,结对子”等形式的在岗练兵活动。紧密参照办税服务厅岗、税收管理岗、税务稽查岗、机关行政综合管理岗等岗位特点和工作职责,科学设置练兵比武项目,以评选“征管能手”、“稽查能手”、“每周一星”、“每月一星”等形式,定期组织岗位技能比武竞赛活动。\x0d\x0a  4、充分发挥好全员考试的激励和杠杆作用,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管,以考促用,创建学习型组织,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x0d\x0a(四)健全机制,促进教育培训的规范性\x0d\x0a  完善机制,科学管理是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推进保障。要建立健全一套教育培训保障制度,抓好落实,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富有成效。\x0d\x0a  1、完善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与干部的上岗、考核、提拔、任用结合起来。通过对学习优秀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考试不及格的进行通报、处罚,充分调动干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逐步实现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x0d\x0a  2、完善干部在职学习奖励办法。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科学制定获取各类专业资格人员和晋升学历人员的奖励标准,并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鼓励广大干部立足岗位研究税收工作,发表学术论文。\x0d\x0a  3、完善教育培训工作考评制度。对各级税务机关,重点考评落实培训计划、制度和任务的情况,培训组织实施及效果情况等,对干部职工考评时要将全员考试的成绩作为重要标准,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x0d\x0a  4、完善兼职教师选拔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兼职教师人才库管理办法,明确兼职教师的选拔、管理、培养等事项。定期选拔业务能力强,税收及相关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精通,实践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培训教学效果好,教学方法适合成人特点,授课内容有针对性,能理论联系实际的人才充实到本系统兼职教师人才库中。

国家税务局系统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税务系统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3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_
      第三条 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_
第二章 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四条 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五条 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_
      第六条 省级税务机关应当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送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备案。
第三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培训费是指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_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_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_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_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_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_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级税务机关应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_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_
      第九条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_
      (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处级及以下干部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_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司局级干部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_
      (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部级干部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_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_
      第四章 培训组织
      第十条 培训实行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领导下,各地税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分类实施的体制。_
      第十一条 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税务系统培训机构承担培训。确实需要在系统外举办的,应当选择组 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_
      第十二条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_
      第十三条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_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_
      第十四条 培训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第五章 报销结算_
      第十五条 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培训机构出具的报销单据应为正式发票或印有财政部门监制章的收款收据。_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 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_
      第十七条 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各级税务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并自觉接受人事、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_
      第十九条 省级税务机关应当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培训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及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培训成效等)报送税务总局(教育中心)。_
      第二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督察内审部门、监察部门等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_
      (一)培训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_
      (二)培训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_
      (三)培训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_
      (四)是否存在虚报培训费用的行为;_
      (五)是否存在转嫁、摊派培训费用的行为;_
      (六)是否存在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的行为;_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_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所在单位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_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结合本系统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培训费管理具体规定。_
      第二十三条 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调训和统一培训,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出国(境)培训以及商务部组织的援外培训,不适用本办法。_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税系统税务干部院校外聘教师讲课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办发〔2011〕1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总局主办的培训班项目经费标准的通知》(国税办函〔2012〕240号)同时废止。_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税务干部学校是干嘛的

税务干部学校主要承担税务系统在职干部、纳税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其他培训教育工作。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

一、税法的概念。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二、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三、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中国的税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时代鲁宣公实行"初税亩"从而确立土地私有制时才出现的。

四、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税收制度构成的七个要素:

1、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3、税率,这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程度。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和定额税率三种基本形式。

4、纳税环节,是指商品在整个欢整榜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

5、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一般的按次与按期征收两种。

6、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地方。一般是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发生地。

7、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纳税义务的规定。从目的上讲有照顾性与鼓励性两种。

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是做什么的??

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是税务局内部对税务干部进行职业培训的机构和场所。
干部培训学校主要是对在职干部提供政治、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能力与素质。

政府干部培训国企民企培训

教师培训金融/银行培训

官方热线:021-3190 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