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6-15 15:51:21 人气: 作者:老师
涉台干部培训
台属特委机关举办干部培训班遗址为文化旅游景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隐蔽斗争以来,台州地区斗争环境日趋恶化。1940年7月,台属特委机关转移到乐清芙蓉一带隐蔽。特委将芙蓉区委改为直属区委,仇康阜任区委书记。同时决定在山面乡南山庵举办干部训练班。台属特委宣传部长王槐秋、乐清县委宣传部长杨干担任教师。学员大都为“政工队”中撤出来的人员。训练班结束后,部分学员充实到地区领导岗位。
台属特委机关举办干部培训班遗址,位于乐清市岭底乡南山庵村“南山庵”。建国以后,“南山庵”庵舍一部分分给贫民,一部分保留下来办学校。约在上世纪80年代,庵舍坍塌,住户因此迁移。校舍因小学重建及学校并网闲置。该遗址自然环境良好,还保存有“南山庵”的一段围墙,在“南山庵”门前还有一片竹林和一段通往泽基村的小路,小路两旁绿树成荫。
信息来源: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台资企业都是怎样做岗位培训的
岗位培训必须建立一个驱动力强、富有生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科学培训机制。知识的更新,既与主观努力分不开,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提供的机会和条件。岗位培训就是主要途径之一。
一、岗位培训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是岗位培训工作的最大难题,也是目前国税工作的现状。工作需要同步开展,由于理解能力、接受能力的差异,很难达到培训工作同声同调。
1、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结合难。学历教育是岗位培训的基础。在现时的工作中,没有一定的学历基础,就难以接受全面的岗位培训。在我们国税队伍中,恰恰有不少从业人员缺乏必备的学历基础教育,或者空有大专以上文凭却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文化层次偏低,给开展岗位培训带来很大难度,培训部门很难找到正常培训与多层次知识结构的结合点。
2、培训计划执行难。培训计划缺乏监督制约和奖惩机制,由于没有把领导者、教育者、被教育者的利益和岗位培训工作的实绩和效果挂起钩来,致使完成计划与不完成计划一个样,学不学及学好学坏一个样,使用、升职、调级都不受影响,加之岗位培训计划不符合客观实际、培训工作让位于收入工作等问题,岗位培训计划很难真正落实和完成。
3、岗位培训的各项基础工作完善难。岗位培训是成人教育带有方向性的改革,是业务需求和知识更新的必然要求,它的实施不仅需要理论上的指导、认识上的提高和观念上的转变,而且需要人、财、物各方面的保证。然而,目前岗位培训的大纲、计划、教材和人事制度等配套政策的制定等项工作,却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而且往往只有培训教育部门唱独角戏,师资、财力等得不到保证,基层部门培训往往根据业务需求临时动议,追求短期效应,因而使岗位培训的基础建设遇到很大困难。
4、提高岗位培训教学质量难。目前国税系统岗位培训工作基本上是下管一级,基层县局师资力量匮乏,或者根本谈不上师资力量,主管业务人员担纲起培训任务大梁。而且岗位培训工作基本上处于次要地位,教师的素质、教学的方法、培训的质量等均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培训大锅饭,无论知识层次,听懂与否,念念条文,交差了事,很难达到培训的效果。况且大部分单位不具备培训场所或培训基地,没有良好的培训环境,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培训方式,培训质量的提高是难以实现的。
5、岗位培训内容相对空洞。相对注重业务技能培训、“尖子”培训,其根本出发点不是整体提高全员素质,而是被动适应工作培训,不能针对知识结构参差不齐的现状,建立长期的业务技能培训、会计基础培训、写作知识培训、政治思想培训等培训机制,真正解决全员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技能问题。以开发现有队伍潜力为着力点,提高整体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6、岗位培训管理工作难。岗位培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管理和学员的思想管理,其具体工作十分繁杂。但是,目前一般都是培训教育部门既管教学又管思想,结果往往是力不从心,使管理工作很难搞好。
二、进一步搞好岗位培训工作的对策
对现有干部队伍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成本低,见效快,是一条行之有效的人才培育途径。岗位培训核心是现有人才的能力提升,要紧紧围绕提高干部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工作创新的能力,采用不同的岗位培训方式,长期与短期相结合,在岗与脱产并举,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国税工作要求的岗位培训新路子。
1、要有科学的岗位培育规划。抓好能力提升工程,对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干部的素质进行细致的分析划类,按照不同目标所需要的人才种类、层次对不同基础、特长和发展方向的干部进行培育。在人才的培育方向、具体使用上,要科学设计发展轨迹,使每一类,甚至单个人才的成长经历环环相扣,拾级而上。
2、把学历教育作为岗位培训的基础来抓,并做到有机结合。解决这个难点的办法有三个:一是先进行学历教育再进行岗位培训;二是把学历专业证书教育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三是对基础实在太差,又不愿意学习的人,可试调其它适当工作。对一些年龄较大,确有实际工作经验,现时工作又离不开的同志,也可以补习某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满足工作的需要。
3、积极拓宽培训渠道,促使一般人才向领导管理型人才和特殊业务型人才转化,向复合型人才发展。要努力促进人才资本升值。对于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措施也要有所不同。以长短结合、脱产非脱产结合的各类培训班为载体,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税收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增设企业财务会计知识及行政管理知识、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力求通过培训使绝大多数干部都能得到较系统的有效培训。争取每年都应该有相当一部分人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相应资格考试,获得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审计师资格。
4、人事及有关部门要发挥宏观协调作用,积极探索岗位培训、使用、考核、晋级“一体化”的管理方法。今后,凡完不成岗位培训学习任务而又无特殊情况,考试不合格者,一是不得晋升,二是实行低聘,三是在聘用时要加以限制,原则上要调离本职专业岗位,改做低一级工作。凡经组织安排参加岗位培训而拒不参加和半途而废的,要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理。通过制度建设和创新,促进每一名税务工作者奋力做工作,努力出成绩。
5、建立因地制宜的岗位培训体系。一是在接受教育的原则上坚持学用对口。即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二是在培训内容上必须新颖,有关部门要制定好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以及管理考核办法。三是在培训方式上要理论联系实际,不搞“单打一”。四是在培训方式上要灵活多样,采取多层次的培训方式。与此同时,要集中资金逐步兴建一些多功能的培训基地,解决好缺少培训基地的状况。
6、抓重点、坚持质量第一,搞好规范化培训。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好培训目标,在岗位培训目标的确定分解中,应以面向本行业,服务于本行业为基点,充分体现岗位培训目标的实际性,采取层层报、逐级论证、综合分析,最后确定培训目标的管理方法。二是针对岗位培训需要,编制岗位培训计划。为了保证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必须坚持实行见风使舵位培训的论证制度,对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使教学紧密结合岗位特点,使之达到培训之所需,学有所得,得之能用。三是加强教学控制,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岗位培训工作全过程控制,重点要把好三关:即抓好培训人选关;抓好教师备课环节,把好教学关;抓好考核环节,把准验收关。同时,还应制定培训的奖惩制度,使岗位培训的质量得到不断提高,逐步实现规范化。
7、思想政治、道德纪律教育要纳入岗位培训当中。为了改变职工岗位培训工作偏重于业务技能培训的倾向,保证岗位培训的实际效果,提高培训人员政治、业务两个素质,因此要针对岗位培训的薄弱环节,把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纳入岗位培训的内容,全面提高岗位培训的教学质量。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涉台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行政涉台事务管理,推动两岸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和往来,促进社会的和平统一,制订本办法。第(二)项的批准事项应报司法部备案。第三条 司法部对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司法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具体管理司法行政涉台事务。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及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单位不得与台湾团体、人士商谈有关涉台公证、律师、司法协助及其他司法行政事务的政策问题。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及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单位的下列涉台事项须报司法部批准:
(一)由海峡两岸共同组织的法律问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交流活动;
(二)邀请台湾人士来大陆参加会议或其他活动;
(三)受台湾有关单位、个人邀请赴台参加其举办的会议或活动;
(四)赴台参加在台湾举行的国际会议;
(五)邀请台湾法律界团体或个人来大陆参观访问;
(六)部属院校举办有台湾人士参加的讲习班或讲座;
(七)受台湾有关单位、个人邀请赴台讲学或邀请台湾有关人士来大陆讲学;
(八)二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举办的由大陆学者参加的台湾问题研讨会;
(九)部管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律师机构建立互相委托法律事务的关系;
(十)其他重要的涉台事项。
前款事项须司法部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审批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 下列涉台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由大陆学者参加的台湾问题研讨会;
(二)台湾人士参观经司法部批准开放的监督、劳动教养管理所;
(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律师机构建立互相委托法律事务的关系;
(四)司法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司法行政干警及司法行政机关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赴台探亲、奔丧的,依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第八条 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涉台的,按司法部对各业务的专门规定办理。第九条 接待来大陆参观访问或进行学术交流的台湾团体,举办研讨会、座谈会,活动结束后应将情况书面报告司法部。
活动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公开报导。第十条 按规定需要审批的涉台事项,年度计划内的,应在三十日以前拟定专项预案报批,需要公开报导的,一并报批。对临时遇到的涉台事务,应及时请示汇报。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驾驶对涉台工作人员的培训。涉台事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纪律和规定。第十二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与政府对台工作机构的联系,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重大涉台事项,应向同级政府对台工作机构通报。第十三条 涉台事务中遇有本办法未规定的问题,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第十四条 司法部过去有关对台工作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台办是什么意思
国台办一般指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根据1988年9月9日第21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的国务院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1991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该办公室遵循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涉台事务;对各部门、各地区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制定涉台事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3、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
4、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议文件的有关准备工作。
5、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6、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7、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学习,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都说活到老,学到老。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进行学习,学校教育、技能培训、素质教育等等,多种多样。作为领导干部,常常要集中在一起,进行学习培训。那么,领导干部们进行的培训,主要培训些什么内容呢?来跟随小喵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毋庸置疑,领导干部作为民服务的“排头兵”,培训时,培训机构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必须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旗帜鲜明地反映党的主张,体现党的意图,落实党的要求。领导干部的培训亦属于教育的范畴,因而其培训内容的确定,也必须要总受教育的一般规律;然而,领导干部的培训又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不仅具有一般教育的属性,还有自身的特点,其内容的确定具有自身的特殊要求。
领导干部的培训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使各级干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准确理解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为党的目标任务努力奋斗。这就决定了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确定必须和党在一定历史时期目标任务的要求相适应,做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什么就重点培训什么,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而提出相应的需要。
此外,因为每个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状况及需求不同,这也成为确定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直接依据。而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原则,也是确保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从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能力状况和现实岗位需要出发,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避免盲目性。
国家历来重视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始终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需要确立和创新培训内容,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主次分明、有机联系、相互促进的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2006年,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干部教育培训“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基本框架。
纵观历史,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马克思主义理论、党性党风党纪、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新知识新信息新技能四个方面,是我们党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具体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是主课,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必修课,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培训是重点课以及新知识新信息新技能学习是基础课。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贯穿这四个方面内容的一条主线就是能力培养。
涉密人员如何加强保密教育培训?
涉密人员保密宣传教育一般采取经常性保密教育和专门保密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的岗位特点和管理要求,采取相应的形式抓好上岗、在岗和离岗各环节的保密宣传教育。
保密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法律依据。涉密人员要准确把握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系统学习定密规定、保密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提高保守、管理和使用国家秘密的能力
保密知识技能。保密知识技能教育既要结合不同领域和岗位特点,开展涉密岗位培训,也要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网络、现代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有关保密防范技能培训,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要求。
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的途径形式
1.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它们是用科学理论武装领导干部头脑的重要场所、培训公务员的新型学府和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也是领导干部保密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
2.保密教育实训平台。保密教育实训平台是根据当前保密教育培训与形势任务需要专门建立的专业平台,也是开展保密干部培训和保密专项业务培训的重要途径。
3.网络教育平台。通过网络途径,能够极大提高保密教育培训的普及率,是拓展保密教育培训形式、丰富手段、扩大覆盖面的有效方式。
4.普法工作。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全国普法工作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普法互动活动,可以有效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法治意识和守法能力。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设11个职能局和机关党委,分别是:秘书局、综合局、研究局、新闻局、经济局、港澳涉台事务局、交流局、联络局、法规局、投诉协调局、政党局,机关党委(人事局)。1、秘书局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负责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编辑刊物;负责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承办重要活动会务、接待工作,负责赴台审批办理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涉台机构。2、综合局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并协调有关部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团体和人士进行协商谈判;负责并归口管理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联系事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两岸双向遣返及有关问题;按照《海协会章程》,开展与岛内、海外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3、研究局负责研究台海形势和两岸关系中的重大问题,研拟相关政策和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并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对台调研工作。4、新闻局负责涉台新闻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协调;负责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及两岸新闻交流合作的管理规划;负责指导各地、各部门的涉台教育工作;承办国务院台办新闻发布工作。5、经济局负责管理和协调两岸“三通”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济工作;研究协调对台商投资和赴台投资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协调对台重要经贸项目和活动;指导、管理台资企业协会,负责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服务工作。6、港澳涉台事务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台工作中有关事务。7、交流局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两岸文化、教育、科技、影视、出版、体育、卫生、社科、民政、民族、宗教、民间信仰、工会、青年、妇女、基层民众等交流事宜;研究两岸人员往来有关政策。8、联络局负责对台有关政党和团体等联络工作,承担台湾重要团组和人士来访等接待安排工作,指导并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台办的对台联络工作。9、法规局负责研拟涉台法律政策,研拟审核涉台法律法规,研究台湾地区涉及两岸关系法制动态,指导协调涉台法律事务,审批管理两岸法律交流事项,办理本部门依法行政事宜。10、投诉协调局负责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的台湾同胞投诉案件;指导检查各地台办的台胞投诉案件的处理;组织各地台办投诉协调工作经验和信息交流,通报台湾同胞投诉案件处理情况;负责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及涉台维稳工作;承担国共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11、政党局负责开展对台湾政党、政治团体的研究;承办党际交流平台相关事宜;协调、指导与台湾主要政党和重要政治团体的交流。12、机关党委(人事局)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劳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承办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出境的报批、政治审查、护照、签证工作以及外派干部的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台办主要干部的情况;组织指导本办及全国对台工作系统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有哪些
干部教育培训有如下几种方式:
1、脱产培训;
2、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
3、网络培训;
4、在职自学等。
干部应该参加的教育培训有哪些
答:干部培训有很多种,搞人事劳资的,搞财会工作的,搞政策法规的,都有专门相应的培训。普遍的教育培训,就是技术干部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所有的干部都要参加的,如果考试不合格,年终考核就不合格,就要影响提职提级涨工资。
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有哪些?
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有:
(1)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开展培训需求调查,综合分析组织和干部个人的培训需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培训内容、时间和机构,下达调训任务,对重点对象可以实行点名调训。二是干部所在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统筹安排。三是被抽调的干部必须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按要求参加培训。
(2)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干部本人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结合个人发展和履行职责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不懈地自学或参加有关培训。
(3)推行自主选学。干部自主选学,应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定期公布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4)发挥境外培训的补充作用。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更有成效的方针,坚持少而精、突出重点、从严掌握、择优安排的原则,明确境外培训目标,切实增强境外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