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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干部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3-06-20 15:18:11 人气: 作者:老师

少数民族干部培训计划

很多学校都有啊,支持少数民族学生发展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简介?

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41025736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及科教兴国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至于更详尽的介绍,同学们可参照教育部网站上民族教育司的相关正式文件,在此对这个计划的某些方面做一些补充。
首先,大家问得最多的是关于这个计划五年期限的问题。从2006年开始,“少干计划”的实行期限原则上是五年,多数人也都认为五年只是第一期计划,接下来跟进二期、三期计划的可能性极大,理由如下:一是当前的严峻就业形势,研究生扩招已成为现实,国家在增加专业硕士招生名额的同时,也不会忽视少干计划的作用,而且虽说我国经济有回暖趋势,但是真正恢复以及彻底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二是从此计划的产生背景来说,既然是西部大开发的一个重大举措,那么它一定具有长效性,因为只有长期地、不间断地坚持人才计划,才能很好地完成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相信中央的决策机层一定不会想不到这一点。三是培训基地有长期建设的迹象,这个消息来源于我们老师,在此不做赘述。
另外,关于毕业后的就业问题,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很多同学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我们在取得少干计划报名资格的时候要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一份合协议(该协议条款附于少干资格登记表上),协议中会很明确地写上:“本人同意在毕业时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交由委培单位保管,直至完成五年或者八年的服务期限。”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回到家乡去工作的原因。关于违约金之类的想法,不太实际,国家既然肯花钱培养你,就不是为了让你掏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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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有哪些

1)加强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对少数民族干部普遍进行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抵制和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大力开展文化、业务培训。要组织初中文化程度以下(含初中)的少数民族干部补习文化,鼓励和支持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大专文化。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提高现代科学文化水平,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实践培养锻炼。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市,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要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或上级领导机关、综合部门挂职锻炼,或到经济较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接职锻炼,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和全局观念,提高宏观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要不断拓宽基层、特别是乡镇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要努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办好民族院校,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和有条件的自治州,可建立民族干部学校,在计划内面向农村、牧区招生,毕业后分配到原地区担任乡镇干部。要有计划地从工厂、农村和牧区择优聘用少数民族工人、农牧民、知识青年从事基层管理工作。 (3)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广泛发现和积极培养各类企业的少数民族管理人才。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部分专业,要有计划地增加少数民族学生的名额,实行定向招生和培养。继续在有关院校开设少数民族师资和经济管理干部培训班,做阳收少数民族优秀青年进高校培养的试点工作。民族学院和干校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办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学科。要重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中央有关部门和内地省、市要继续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各种人才做出贡献。 (4)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区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选配好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地、县领导班子,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领导班子,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少数民族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均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也要注意选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要大胆地把那些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尤其要注意姚选政治素质好、熟悉经济工作、勇于开拓的少数民族干部进党政领导班子。要重视在少数民族干部中培养选拔高级领导干部,加强对其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国家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政策有哪些 急!!特别急!!现在就要!!!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根据民族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级各类院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三是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领导班子中占有适当比例。

什么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这个计划汉族的学生可以用吗?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一项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为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报考就读该计划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必须回到原籍省份服务满规定年限,报考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报考前为应届生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原籍省份工作(只定区域,不定行业、不定单位、不定工作岗位,培养高校统一发放就业推荐表,在原籍范围内与统分统招研究生相同待遇)。
可招收汉族考生,但是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所以名额非常有限。委托帮有着八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教育培训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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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编辑本段]【骨干计划的由来】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
教民〔2004〕5号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采取一系列特殊措施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党政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在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的同时,加大了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各类人才的工作力度。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和有关省、自治区的高校开办高校民族班、预科班;从1984年起在内地举办西藏班(校);1987年起举办内地高校新疆民族班、预科班;从2000年起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等,这些特殊的政策和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增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保障了国家安全和边防巩固,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由于社会、历史、自然等原因,与沿海和内地发达地区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社会发展仍然比较缓慢,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劳动者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博士、硕士毕业的高层次骨干人才严重匮乏,是制约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据有关资料统计,西部地区各类专业人才仅占全国总量的20.4%,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只占13.6%,两院院士仅占8.3%,特别是少数民族院士更是凤毛麟角;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和科学研究人员仅占15.4%和8.8%。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已成为关乎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长远稳定统一的一项迫切的政治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现就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重要决策
(一)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我国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面积68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71.4%;2001年人口3.64亿人,占28.6%;国内生产总值18245亿元,占17.1%。西部地区与周边14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占全国的85%左右。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50个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5%左右;全国5个民族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的80%都在西部地区。西部地区战略位置重要,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同时由于地域辽阔,自然环境恶劣,基础建设薄弱,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各民族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仅仅依靠西部地区的力量和积极性难以实现“建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河秀丽的西部地区”的战略目标。上个世纪90年代,党和国家为加快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确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强调指出:“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支持……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践中努力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决策,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西部地区教育和科技的发展,归根结蒂是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加快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不仅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民族工作上的具体体现和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具体举措。
(二)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现实需要。我国是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是我们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大力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行动指南。冷战结束以后,世界上不少国家由于陷入民族纷争,最终导致国家分裂,人民蒙受苦难,这一惨痛的教训,我们应深深思考,引以为鉴。当前,国际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利用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妄图实现其“西化”、“分化”我国的政治图谋;同时,他们又处心积虑,在境外大肆招揽国内各少数民族青年学生,进行高学历培养,以培植分裂势力,妄图与我争夺下一代,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复杂而敏感的政治问题。我们不仅要从教育的角度,更重要的是要从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
(三)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国家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内地高校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党的十六大根据新形势对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和内地用于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要使西部大开发战略得到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除了财力、物力的投入外,关键在于人才和智力的支撑。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个民族教育事业和西部地区的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奠定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基础。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教育质量较低,现有人才的层次、结构不合理,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能力十分有限;而且在市场经济以及利益机制的影响下,民族地区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不断向沿海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内地流失,处于优秀人才入不敷出,培养难以为继的状况。总体上说,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程度和人才存量状况,很不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因此,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党中央关于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要求,结合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人才现状和人才需求的实际,通盘规划民族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要大力加快“两基”步伐,积极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牧)科教”结合,不断增强教育为“三农”服务的功能,改革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力培养适应当地需要的各类建设人才。同时迫切需要依托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硕士、博士点等优质教育资源培养一大批少数民族的高层次骨干人才。
二、指导思想、发展规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重要战略作用。大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重点加强教育、科技和经济等领域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保证我国民族工作的重点地区,以及国家重点建设和重点工程对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的需要。
(二)发展规模。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试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扩大的要求,从2005年开始选择部分中央部委所属院校试点招生2500人(其中博士生500人,硕士生2000人),经过总结实践经验,至2007年达到年招生5000人的规模,其中博士生1000人 (按国家统一学制执行),硕士生4000人(学习时间四年,其中一年为基础强化培训时间);在校生总规模为1.5万人(不含硕士基础强化培训阶段人数)。通过相当一个时期的努力,逐步缓解和根本扭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匮乏状况,改善人才层次结构,逐步形成一支涵盖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重点领域,以取得国内学历、学位为主体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队伍。
(三)招生和培养措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纳入年度中央级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单独下达管理。培养任务主要由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和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承担及组织实施,重点面向西藏、新疆、内蒙古、宁夏、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西部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招生对象以少数民族考生为主,同时安排一定比例招收长期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考生。对享受上述政策的拟录取考生,在录取之前均签定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
充分利用现有师资和教学条件,选择若干所内地中央级高校作为硕士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对降分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生考生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重点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学习,以及补修英语、大学语文(汉语文)等基础知识和其它相关专业知识,切实提高生源质量。
(四)就业。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毕业生不能按约就业者,要向培养单位和定向地区、单位支付违约金。西部和各民族地区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和十分珍惜人力资源,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按学以致用的要求,为这批高层次骨干人才在当地充分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力求避免人才浪费和闲置。对违约拒绝接受和安排毕业生就业的地区和单位要相应核减招生计划。
(五)经费。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含基础培训),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所需经费按标准从现行财政渠道解决。生源地区和定向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的学习和生活费补助。
三、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培养任务的完成
(一)制定计划,加强管理。生源地区要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2005-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需求的第一期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需求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要与本地区的人才需求以及用人单位挂钩。每年8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招生建议计划、专业安排等报教育部。由教育部牵头商有关培养单位落实招生任务,编制招生计划建议方案,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纳入年度中央级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单独下达管理。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应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年度招生工作,于每年6月将招生计划的落实和招生录取情况报教育部。
(二)明确责任,履行职责。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负责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宏观政策的制订协调。教育部负责培养计划的协调和制定招生、教学、管理以及有关政策措施,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办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办学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等。
国家民委负责提出有关政策性建议;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协助解决涉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问题。
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人才需求规划和提出年度培养需求计划;加强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单位以及教育部的联系与协调等有关工作;协调学校和有关单位做好本地区生源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工作;落实按规定由生源地区财政对学生的资助经费;负责组织和协调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等工作;配合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做好招生、录取等工作;对招生、培养工作提出建议。
人事部负责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的政策制定和计划协调工作。
承担培养任务的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考生报名、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博士、硕士阶段的常规管理、教学和毕业生派遣工作;对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议。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负责基础强化培训阶段的管理、教学和结业考核等项工作。
其他有关事宜,将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为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按培养目标的要求,严格落实教育教学计划,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以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确保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各民族人才。基础强化培训基地和有关高校要按国家民族政策,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习惯,提供相应的饮食条件。主管部门和生源地区对有关高校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办学工作,并提供各方面的便利条件,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全面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本段]【推行目的和方案】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教民[2005]1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培养工作的社会效益,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战略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逐步缓解和扭转西部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主要措施和计划管理
(一)2006年度的招生规模为2500人,其中博士生500人,硕士生2000人;到2007年度招生规模为5000人,其中博士生1000人,硕士生4000人。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主要由国家部委所属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承担和组织实施。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重点补修英语、大学语文(汉语)、计算机、高等数学等基础知识,兼顾其它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基础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招生学校硕士阶段研究生课程教学。
三、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经费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二)招生计划。本方案的招生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招生单位总规模。根据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对人才的需求,教育部单独下达指导性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投放,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确定招生计划的投放比例;同时,兼顾国家重点扶持的民族地区的特殊需要。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有关招生单位按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例安排复试和录取。汉族考生占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数的10%。定向省区合格考生不足时,将招生名额调剂到其他有需求的省区按规定录取合格考生。
(三)生源地区要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2006-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需求第一期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每年8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招生建议计划、专业安排等报教育部。由教育部牵头商有关培养单位落实招生任务,编制招生计划方案,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纳入年度中央级部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单独下达管理。各有关学校和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年度招生工作,于每年6月将招生计划的落实和招生录取的情况报教育部。
(四)培养经费。硕士研究生(四年)和博士研究生的经费按国家统一标准由国家财政核拨,其中硕士基础培训阶段的经费核拨到承担基础培训任务的高校和单位;硕士、博士生攻读学位阶段的经费按标准核拨到培养学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承担培养任务所需经费,按标准从现行财政渠道解决。生源地区和定向单位对家庭……

如何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教育培训是一项事关地税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对税收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标准越来越严、任务越来越重。我们要认真研究当前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到新时期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税收工作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税干部队伍。
一、当前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地税机关加大了教育培训和在岗学习力度,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地税形象进一步改善,地税工作越来越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税收任务的快速加重、信息化技术的日新月异、法制制度的逐步健全,地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能满足税收工作要求的问题十分突出,教育培训工作仍显不足。
(一)少数领导对教育培训认识不足
  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中,学习教育培训工作依然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的认识不足,有的单位对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人力和财力投入不多,不能保证教育培训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以吐鲁番地区地税系统为例,从文化层次看,80、90年代参加工作的干部,多数是高中、中专毕业直接招干的干部。从人员年龄结构看,年龄在40岁及以下的94人,占40.7%,40岁以上的137,占59.3%,年龄呈现中老年化。由于大部分干部最初参加工作时,仅仅通过短期培训后就直接到工作岗位,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化创新培训,面对新形势难以接受新的税收知识,不能较好的运用信息化技术,仍沉湎于老的税收征管手段和方法,在新的征管模式面前显得有点束手无策。
(三)部分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强
  部分干部对工作除了被动应付外,对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巨大变化没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工作上进心和进取精神不足,不能潜心学习和刻苦钻研业务。有的在工作学习上得过且过,甚至错误的认为不学习,工作一样干,工资一样拿,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不强,没有真正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更没有树立起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
(四)教育培训师资力量不足
  当前,我们的兼职教师队伍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多数是理论水平和教学经验不足,聘用的教师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较高,但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兼职教师力量不足,严重影响了在岗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
  督查考评机制落实不到位。不少单位对培训结果通常发个通报了事,没有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更不能提出好的整改措施。奖惩应用机制不健全。当前,我们对教育培训工作奖励得不够,处罚得更少,且奖励方式单一,很难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不能充分调动干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
二、对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实效的思考
  上述问题成为制约地税事业发展的瓶颈,许多干部理论知识跟不上事业发展、业务技能达不到岗位需求、自身素质不适应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税收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必须靠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增添发展动力。
(一)加强领导,确保教育培训的经常性
  要把教育培训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列入重要日程,与税收其他工作同步考虑,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班子要经常议,主管领导要负好责。树立“人才培养,教育为本”的观念,大力实施“科教兴税、人才强税”战略工程,坚持以税收工作为中心,把握正确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向,进一步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抓好各类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加强学习,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要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加强能力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不断进取的理念,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推广团队学习模式,形成知识共享、勇于创新的氛围和机制,不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突出重点,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要在牢固树立全员培训理念,在不断扩大教育培训范围和覆盖面的基础上,突出培训重点,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1、在培训层次上要突出重点。一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培训。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分析形势、把握大局、宏观决策的能力,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要重点加强专业骨干人员的培训。加快人才库建设,不断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如博士、硕士,同时,也要加大对既懂管理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税务干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纳税筹划师、综合司法等资格的考试,并适时举办一些考试辅导班增加考试过关率,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梯次骨干人才队伍;三要全面开展基层干部培训。以提高执法水平、管理水平和岗位操作能力为重点,充分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和岗位需求,加大税收征管一线人员的在岗培训力度。
  2、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重点。一是抓好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当前广大干部税收理论知识水平不高,财务知识匮乏的现状,科学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对广大干部进行经济管理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的系统培训,着力提升广大干部的税收理论水平;二是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纳税申报审核、综合纳税服务、发票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方法、征管工作流程、纳税评估方法、税收经济分析、税款核定等内容的培训。加强对税务稽查人员税收政策法规、财务会计知识、查账技巧等内容的培训;三是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学习培训。积极营造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汉语的氛围,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常用的汉语知识,重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对汉语的听、说、读、写能力。
(三)活化形式,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要改进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大力推广研究式、互动式教学,广泛运用案例式教学,把税收工作中的真实事例加以典型化,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提高税务干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培训。一方面,借助区局调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组织干部职工到兄弟单位、先进单位学经验、找差距、思发展,另一方面,要通过邀请专家教授和有关部门领导为干部职工做专题辅导报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交流,疏导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问。
  2、充分利用网络税校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倡导广大干部利用已建成的网校平台学习总局、省局以及地区局制作的视频资料、多媒体课件,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同时,干部职工也可根据需要,选学相关课程,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达到学习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3、继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以提高广大干部岗位技能为抓手,大力开展“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一帮一,结对子”等形式的在岗练兵活动。紧密参照办税服务厅岗、税收管理岗、税务稽查岗、机关行政综合管理岗等岗位特点和工作职责,科学设置练兵比武项目,以评选“征管能手”、“稽查能手”、“每周一星”、“每月一星”等形式,定期组织岗位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4、充分发挥好全员考试的激励和杠杆作用,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管,以考促用,创建学习型组织,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健全机制,促进教育培训的规范性
  完善机制,科学管理是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推进保障。要建立健全一套教育培训保障制度,抓好落实,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富有成效。
  1、完善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与干部的上岗、考核、提拔、任用结合起来。通过对学习优秀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考试不及格的进行通报、处罚,充分调动干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逐步实现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2、完善干部在职学习奖励办法。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科学制定获取各类专业资格人员和晋升学历人员的奖励标准,并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鼓励广大干部立足岗位研究税收工作,发表学术论文。
  3、完善教育培训工作考评制度。对各级税务机关,重点考评落实培训计划、制度和任务的情况,培训组织实施及效果情况等,对干部职工考评时要将全员考试的成绩作为重要标准,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4、完善兼职教师选拔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兼职教师人才库管理办法,明确兼职教师的选拔、管理、培养等事项。定期选拔业务能力强,税收及相关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精通,实践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培训教学效果好,教学方法适合成人特点,授课内容有针对性,能理论联系实际的人才充实到本系统兼职教师人才库中。

哪位高人知道新疆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赴内地培训计划”?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1、ZF想以此来分散就业压力,同是想以此方式,培训一批可以服务于基层的干部,到时分派去当村官,或招录一部分进公务员队伍!
2、帮扶省市也乐于以培训形式开展帮扶,一省资金,二可扩大影响力,三可形成长期效益!
3、对个人而言,是好事,很多人走后门争名额呢
4、对社会发展而言,比出去的劳工带回的经验更全面,更准确,操作性和实用性也更强大!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有哪些?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限定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他条件可参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办公厅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

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和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扩展资料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采取一系列特殊措施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党政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在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的同时,加大了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各类人才的工作力度。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和有关省、自治区的高校开办高校民族班、预科班;从1984年起在内地举办西藏班(校);1987年起举办内地高校新疆民族班、预科班;从2000年起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等。

这些特殊的政策和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增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保障了国家安全和边防巩固,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但由于社会、历史、自然等原因,与沿海和内地发达地区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社会发展仍然比较缓慢,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劳动者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博士、硕士毕业的高层次骨干人才严重匮乏,是制约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据有关资料统计,西部地区各类专业人才仅占全国总量的20.4%,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只占13.6%,两院院士仅占8.3%,特别是少数民族院士更是凤毛麟角;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和科学研究人员仅占15.4%和8.8%。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已成为关乎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长远稳定统一的一项迫切的政治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一些问题

首先关于少干计划,你必须符合下述条件才可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录取的分数较低,一般比国家线A线要低30~40分以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及科教兴国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
生源地:生源为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该计划也招收少量的汉族考生,一般不会超过10%。非指定区域的少数民族考生也是无法报考的。汉族考生报考手续很繁杂,对居住地也有更严格的要求,不是一般人能报考的。
需要说明的是,确定身份是通过你原有的户口所在地决定的,例如,你是湖北恩施州土家族的学生,但是目前在北京上学,户口已转到北京,你仍然有资格报考此项计划,此计划的招生单位都是很好的学校,具体报考哪一所可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所以说你的条件是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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