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干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29 22:53:51 人气: 作者:老师
山东省委干部培训中心
出发地: 火车站(201路高峰车下行)
目的地: 山东省委
线路1: 从火车站出发,乘坐34路上行(火车站-阳光舜城重华苑),抵达省委.约2.28公里
线路2: 从天桥南出发,乘坐67路上行(无影山-李家塘),抵达经七纬二.约1.23公里
线路3: 从天桥南出发,乘坐203路高峰车(泺口-南苑小区),抵达经七纬二.约1.22公里
线路4: 从大观园出发,乘坐13路下行(白马山啤酒厂-齐鲁医院),抵达省委.约1.79公里
出发地: 山东省委
目的地: 燕山路
(山东省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地址:燕山路2号)
线路1: 从省委出发,乘坐K52路(公交总-山大南新校区),抵达公交总.约7.21公里
线路2: 从杆石桥出发,乘坐49路上行(市政府-浆水泉),抵达燕子山路.约5.75公里
线路3: 从经八路出发,乘坐18路上行(火车站-姚家东区),抵达燕子山路.约6.08公里
线路4: 从经七纬二出发,乘坐K96路上行(世购服装广场-经济学院),抵达燕子山路.约6.57公里
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学院在哪里
高新区,名士轩
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值夜班几个人
两个人。经查询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值夜班为两个人,需要严格按照岗位规则遵守规范执行。
1、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日常值班时间为工作日及双休日,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干部轮流承担(含借调人员)。日常值班每天一班(24小时),每班2人,每日8:00交接班。
2、法定节假日值班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55周岁以下干部轮流承担(含借调人员)。
3、法定节假日每天三班,每班1人,分别于8:00.14:00.20:00交接班。
4、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委领导带班,带班顺序按班子排名顺序轮流安排。
山东: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5名副厅级领导干部
为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委确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部分非中共党员副厅级领导干部和省属高等本科院校行政副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数额
公开选拔25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是:
1、非中共党员副厅级领导职位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1名
省建设厅副厅长1名
省水利厅副厅长1名
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
省体育局副局长1名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1名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2、省属高等本科院校行政副职领导职位
青岛理工大学副校长1名
烟台大学副校长1名
山东中医药大学副校长1名
泰山医学院副院长1名
济宁医学院副院长1名
潍坊学院副院长1名
山东警察学院副院长1名
枣庄学院副院长1名
滨州学院副院长1名
菏泽学院副院长1名
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1名
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1名
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1名
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1名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副院长1名
二、报考的范围和条件、资格
报考的范围:省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和中央驻鲁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干部。
报考人选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符合《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1、报考人选中的中共党员干部,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强烈事业心和开拓创新能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报考人选中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应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积极参政议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强烈事业心和开拓创新能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报考省属高等本科院校行政副职的,应是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现任正县(处)级职务[其中:省直的应是向省委组织部备案的正处级干部;各市的应是市委管理的正县(处)级干部],列入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任中层正职,列入省国资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任领导班子副职,各市市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任领导班子正职,并任职满3年。
报考非中共党员副厅级领导职位的,应是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任正处级职务满1年的或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满4年的干部[其中:省直的应是向省委组织部备案的处级干部;各市的应是市委管理的县(处)级干部];列入省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任中层正职满1年的或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满4年的干部;列入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任领导班子副职满1年的或任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满4年的干部;各市市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任领导班子正职满1年的或任领导班子副职以上职务满4年的干部。
中央驻鲁单位的报考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任职时间截至2005年7月。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省属高等本科院校行政副职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担当报考领导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报考专业性较强职位的,应学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或者有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具体条件如下: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熟悉宪法和法律,了解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熟悉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我省民族、宗教情况和动态,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有关事务的能力,年龄45岁以下。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熟悉国家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行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
省建设厅副厅长:熟悉国家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省水利厅副厅长:熟悉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水利工作的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省卫生厅副厅长:熟悉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具有公共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省体育局副局长:熟悉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我省的体育发展战略和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我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
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熟悉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了解侨务工作的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
青岛理工大学副校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所学专业为理工类或相关学科。
烟台大学副校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所学专业为理工类或相关学科。
山东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所学专业为医学类或相关学科。
泰山医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所学专业为医学类或相关学科。
济宁医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所学专业为医学类或相关学科。
潍坊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山东警察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公安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枣庄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滨州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
菏泽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
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
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
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45岁以下。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副院长:熟悉国家在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在高校或其他单位从事、分管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年龄50岁以下。
5、报考职位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的,应为195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的,应为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或民意差的,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
7、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1、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及中央驻鲁各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本市、本单位按照考选职位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对上报推荐人选逐一进行审查。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
3、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行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4、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5、组织考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将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30%。
6、研究任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4:3:3的比例,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省委研究确定任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确定任用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其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期满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的待遇。
四、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8月12日至18日,人选上报时间截至8月18日下午5时。
2、笔试时间:8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考点、考号在准考证上注明。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点:省干部培训中心(济南马鞍山路13号)
联系电话: 82027885(传真)
山东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委组织部地址
山东省委组织部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共青团路石棚街8号电话:0086-531-86162168 86160398邮箱:shanqijian@
一、主要负责:
1.负责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含省委直属机关党校)的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干部培训、检查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休假)和子女就业等相关管理工作;2.负责省委直属机关党校领导小组的检查和对其调整的建议,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和聘任工作。负责部;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3.负责领导机关职工、青年、妇女等干部的岗位分配和安置。
二、省委组织部内设机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部门内部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本部门的秘书事务、保密信息和文件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消息处理、文本合成、文件审查、监督检查,部分领导讲话的起草、打印、传达;负责本部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处理部门领导交办的事项。2.调查研究处(政策及规管部)。全面学习党的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和审查有关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交给省委的重点项目;负责组织和宣传干部工作;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山东省省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党建研究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干部教育处、干部调配处、党政事务干部处、经济科技教育干部处、省直机关干部处、干部局、老干部局、人事处、直属机关管理处、党委、党建读物出版社、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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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干部学院的行政级别是正厅级还是副厅级
应该是副厅级,当然学院领导也可以是高配的
山东省委组织部几个部门
省委组织部设有办公室、党建研究室、组织处、干部监督处、干部教育处、干部调配处(一处)、 党政与外事干部处(二处) 、经济与科技教育干部处(三处)、 省直机关干部处(四处)、 企业干部局(五处)、 老干部局(副厅级)、人才工作处、人事处、直属机关管理处、机关党委、党建读物出版社、招待所。
扩展资料
省委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省委组织部内设机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
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
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 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 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负责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划;指导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定期根据省管干部缺位情况,提出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承担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并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才考试题库;协调有关单位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提供考试命题方面的服务。
干部二处
负责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市委组织部长的考察审批和县(市、区)党委一把手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掌握县处级备案干部情况;考察了解市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上述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设;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市、县( 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提出宏观指导的建议。
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省委工作部门、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省级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配备的有关工作。
干部四处
负责考察省政府经济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考察省国资委监督企业中由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并协同省国资委考察上述企业副职;负责考察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对省直经济口省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
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含党外干部、女干部)和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后备优秀人选,建立相应的人才储备库,并提出使用意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五处
负责考察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高等院校及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干部培训处(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组织指导;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选派本省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负责组织和选调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省管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等)参加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举办的培训和轮训;会同省人事厅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以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在职进修培训;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组织、选派、管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出国进修培训;承办省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大型系列讲座、各类专题研讨班和其他集中培训、轮训项目;负责制定全省组织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会同有关处(室、中心)组织落实;负责为对口援藏、援疆地区培训干部工作;开展与兄弟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请,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承担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干部监督处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负责破格、越级提拔及曾犯严重错误干部提拔的审批工作;负责省管干部审计工作的
计划安排与委托,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问题,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审理省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信息处
负责省管干部及后备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部内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部内和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及应用工作;管理省管干部档案,宏观指导组织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干部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并进行宏观指导。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人事、培训、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处(室、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办理本部人员出国(境)的政审和护照签证。
人才工作处
协调、宏观指导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和指导人事工作理论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统筹有关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开展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协调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管理;承担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教中心
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规划全省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级电教机构的管理;制作并定期发行《广东党员电教》教材;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制作党员电化教育教材。复制、转发中组部和中央其他有关部门下发的党员电教教材。审查和决定需在全省交流的市、县制作的党员电教片。组织党员电教教材的引进、交流和发行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播放和收看任务;承担一定的电教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任务。负责党员电化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部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接待本部和省直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搞好本部的对外接待工作;开发多种服务经营项目,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委党校中青班一般多长时间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时间不统一,一般是一个月到三个月。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是各级党委党校主体班办学班次中最重要的班次之一,有着严格的调学制度、课程设计、学制安排、组织管理、党性锻炼和调研实践环节,学制上县级党校学制不少于一个月,省级党校一般一个半月以上,中央党校一般三个月。尽管学制不一样,但各级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基本上都是每年一次。
山东青干部管理学院的位置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基本概况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正厅级建制的全日制成人高等学校。其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目前,学院、团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承担着普通专科教育、成人本、专科教育和全省团干部培训等教育教学任务。
学院分东、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041亩,校舍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万平方米。学院资产总值3.7亿元。建有各种实验、实训室64个,教学用计算机1451台,教练汽车131辆,语音室736座,多媒体教室4318座,仪器设备总值4084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85.1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纸质中外文期刊1400余种,另有电子期刊3600余种,电子阅览室300台座;建有现代化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
学院现设政法系、管理系、经济系、国际贸易系、文化传播系、外语系、舞蹈系、工艺美术系、旅游系、信息工程系和体育部、培训部等12个教学系、部,普通专科和成人本、专科教育设24个专业,涉及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
现有教职工693人,专任教师450人,兼任教师132人(含外籍教师1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8人、副教授111人;博士9人、硕士189人;有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0人,“山东省优秀青年知识分子”3人,7人担任国际和国家级学术团体理事以上学术职务,27人在省级学会中担任理事以上学术职务。另有研究员、副研究员等其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1人。
多年来,学院充分发挥青年院校的政治优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实施以创办名专业、培养名教师为主要内容的“双名工程”,学科和专业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在专业设置上,以地方经济行政管理和第三产业为主要服务领域,以管理类专业为重点,以原有文学类专业为基础,面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职业岗位群设置和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发展交叉学科和应用性新兴学科,各专业体现出较好的市场前景。注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出台了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专任教师队伍的结构得到了明显的优化,已经取得或正在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约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4%,近年来先后有11位教师到国外进修。不断加大教学管理力度,制定和完善了各种教学文件和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注重加强课程建设,目前学院有7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加强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强化特色专业建设。目前有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根据在校生主体由成人转变为高职生的实际情况和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在全院各专业推行了“专业+外语+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学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的培养。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了近40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和实训基地。通过顶岗实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实践性教学。积极推动“双证书”教育,在部分专业试行了订单式教育。一批专业在改革的实践中崭露头角、逐步形成特色。如舞蹈专业以编、演、教、评、组“五项全能”的培养为目标,通过改革和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充分的艺术实践、有效的考核方式和严格的教学管理,大幅度地提高了学生的职业能力。该专业学生多次参加由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团中央、中央电视台等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并多次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在参加省内外各类舞蹈专业比赛中多次获奖,取得了“全国首届大学生舞蹈比赛”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荣获全国舞蹈专业比赛“荷花奖”和“桃李杯”奖,实现了我省舞蹈界在两个奖项上零的突破,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5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职教育示范专业,同年被省文化厅确定为首批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则提出了“打造准企业文化,锻造学生职业灵魂”的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其教学模式得到了旅游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学生在校企合作教育中得到了锻炼。该专业学生连续三年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北戴河接待处的邀请安排为中央领导同志服务,表现出了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多次受到中央首长和中央办公厅领导的表扬。该专业2001年被确定为省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5年被评为高职教育示范专业。物业管理、文秘与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应用、会计电算化等专业也都进行了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教学模式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从全省实行普通高职毕业生专升本考试以来,我院连续多年大幅度超过全省的平均录取率。在全省组织的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都取得了优良成绩。近三年普通高职毕业生各专业7月份初次就业率均超过86%,年底各专业平均就业率超过95.6%。舞蹈、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一批专业的就业率达到百分之百。连续三年毕业生跟踪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满意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在2004年底省人事厅、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学院被评为优秀单位。
培养青年干部是省委赋予学校的职能。截止到2007年底,已举办各类团干部培训班274期,培训学员近4万人次。受团中央的委托,面向国际青年的培训项目正在启动运作中。
多年来,学院大力加强科研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本院教师共承担和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37项。累计出版著作、教材125部,发表学术论文1045篇,其中在国际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131篇,被SCI、EI、ISTP引用和被人大资料复印中心、新华文摘等二次文献期刊收录、转载的论文46篇。先后有41项科研成果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奖励,67项成果获得省级学会奖励,有3人次在国际专业比赛中获奖。学院附设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内设高等教育研究所、现代管理研究所、舞蹈研究所、应用社会科学研究所等4个校级研究机构。山东省写作学会、山东省青少年研究学会、山东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3个省级学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本院。
学院办有两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1年被筛选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连续三次被评为“山东省优秀社科期刊”,2002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002年9月被评为第三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青年类优秀期刊”,2007年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十佳学报”。《青少年研究》杂志连续两次被评为山东省优秀级期刊,2005年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青年类重点期刊”。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常年聘请10名以上的外国专家驻校任教。先后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法国巴黎第十一大学、韩国南首尔大学等11个国家的4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互派教师和留学生,进行图书资料交流,开展合作研究等。建立了山东青年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向国外派送留学生。先后成功地举办了东北亚电子商务国际学术研讨会、中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研讨会等国际学术会议,促进了国际学术交流和相关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学院是我省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和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是共青团中央命名的“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设有山东省青年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高层次经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山东省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山东省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设有经省劳动厅批准的劳动职业技能鉴定所,面向学生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工商管理、汽车驾驶、微机、外语、普通话等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承担着20多个工种高中级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和鉴定工作。近10年来已为社会培训了3万多名合格的职业技术人才。
学校注意发挥干部院校的政治优势和青年院校的办学特色,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营造全方位的德育环境,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锻炼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近年来,在教育部、团中央、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教育厅、文化厅等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多次受到奖励。党建、纪检、工会、团委、学生管理、保卫、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先后多次获得上级颁发的荣誉称号。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和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结论显示,本院学生的整体素质优良,全校学生的精神面貌较好。
长期以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支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同志
、教育部长周济同志、原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同志、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同志、副省长王军民同志、省教育厅厅长齐涛同志等各级领导先后到学校视察鼓励。学院的社会声誉也在逐步提高。由于学院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成绩比较突出,在1997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2004年山东省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等历次综合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级,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山东省教育条件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外事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山东省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行政接待 7000 7313
文秘宣传 7567 7077
6567(西校区)
机要档案科 7466 7100
6466(西校区)
车辆管理科 7443 7091
网络通讯管理 7078 7398
6398(西校区)
文 印 室 7470
收 发 室 7468(东校区)
6468(西校区)
印务中心 7093
印务中心印刷厂 7092
西校管理办公室 6472 6313
校史办公室 6397
组织部
人事处 组织部 7479(东校区)
6552(西校区)
人事处 7479(东校区)
6479(西校区)
老干部科 7479(东校区)
6591 6553
纪 委
工 会 纪 委 7476
工 会 6526
教务处 综 合 科 7521
设 备 科
业余教育部 7343
学 籍 科 7510
教 务 科 7513(东校区)
6343(西校区)
师 资 科 7513
教 材 科 7160
教 材 库 7153
电 教 科 7156
资 料 室 7150
劳动课办公室 7148
招 生
办公室 办 公 室
82968807
培训部
青少所 办 公 室 6259
编 辑 部 6442
培训公寓 6574 6575
总务处
综 合 科 7281(东校区)
6207(西校区)
房产管理科 7207
维修电话 7210 7201
物业管理科 7191
中房物业 7226(教学区)
7117(宿舍区)
海利达物业 7194
物资管理科 7292
物品发放处 7217
生活服务中心 7197
质检部 7198
财务部 7434
南食堂一楼 7195
南食堂二楼 7381
北食堂一楼 7220
北食堂二楼 7221
超 市 7227
西校餐厅 6381
热力中心 7208
供水站 7216
开水站 7211
供热站 7440 6475
换热站 7206
中水站 7213
浴 室 7192
维修站 7475
西 校 6475
电力中心 东校 中心配电室 7431
二级配电室 7219
图书馆配电室 7215
西校 配电室 6431
医疗服务中心 7356
门 诊 7199
治疗室 7120
夜间值班室 7120
西校医务室 6356
财务处 综 合 科 7212
资产管理科 7306
会计核算科 7290 7295
基建财务 7202
西校财务 6503
(学生收费) 7376
基 建
办公室 施 工 科 7256 7565
计划材料科 7563
基建仓库 7253
部 门 科 室 姓 名 办公电话
保卫处 治安科 7118
消防科 7464
户政科 7128
西校区
安全管理科 6464
门 卫 6430(西校区)
7123(东校区)
图书馆门卫 7127
图书馆监控 7125
体育看台门卫 7113
校园110
报警电话 6110(西校区)
7110(东校区)
学生处 学生管理科 7265
教育活动科 7427
就业指导中心 7266
勤工助学中心 7261
心理咨询室 7286 7287
学生公寓管理 7267
一号公寓 7270
二号公寓 7279
三号公寓 7277
四号公寓 7263 7262
五号公寓 7209 7117
六号公寓 7274 7275
团 委 办 公 室 7349
院学生会
办公室
7173
大学生
活动中心 7176
会议室 7175
科研处 项目管理科 7298
成果管理科 7301
学报编辑部 6462
图书馆 办公室 7300 7496
图书采编部 7496
图书编目室 7299
期刊阅览部 7304
流通部 7303
第一借阅室 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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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报纸
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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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特藏
阅览室 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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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书库 7294
政法系 办 公 室 7406
团 总 支 7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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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室 7326
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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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 播 室 7350
团 总 支 7538
外语系 办 公 室 7373
团 总 支 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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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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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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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办公室 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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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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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证 部 6507
咨 询 部
移 民 部 6198 6188
6138 6998
教学管理 6536
创建本科办公室 7159
处长值班室 7288
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6281
